關于村干部規章制度
1、民主評議或測評村干部結合年終工作總結,每年進行一次。
2、民主評議的內容:
(1)村委會成員的政治素質和思想作風;
(2)村委會成員的工作能力和業務水平;
(3)村委會成員的工作態度和工作作風;
(4)村委會成員的實際工作成績。
3、民主評議應當遵守的準則:
(1)評議要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黨的有關方針、政策,有組織地進行;
(2)評議要從關心和愛護干部的愿望出發,堅持實事求是,一分為二;
(3)評議要注重干部實績,抓主要問題;
(4)評議要與干部事的獎懲相結合;
(5)在評議過程中,既要注意保障評議人的民主權利,又要注意被評議人的正當權益。
4、民主評議村干部采取召開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的形式進行。首先村委會成員逐人進行個人述職,其次按“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三個檔次進行無記名投票測評,最后將評議結果記入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記錄簿存檔。
5、堅持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對稱職的村干部給予表揚和獎勵,對基本稱職的予以鞭策,對不稱職的予以警告、直至罷免。凡連續兩年被評為不稱職的村委會成員,應當進行罷免和改選。
6、民主評議小組堅持將評議結果,及時在村務公開墻上向村民公布、公開。
關于村干部規章制度篇2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聯村聯戶為民富民行動,幫助幫扶村及貧困戶加快脫貧致富奔小康步伐,進一步密切黨群、政群、干群關系,特制定本制度。
一、干部駐村實行分期分批、定期輪換。單位已在所聯系村設立了干部駐村點,并結合村情和單位實際,制定了靈活多樣的干部分期分批駐村計劃,合理安排駐村干部,每期確定1名干部駐村開展工作,每期駐村時間不少于7天,確保長流水、不斷線。
二、駐村干部要牢記自身職責,聯絡協調搞好單位與村、干部與戶之間的相關事宜,記錄工作日志,書寫學習筆記和民情日記,及時反映情況、報送工作信息。
三、駐村干部指導和協助村級組織加強自身建設,不斷提高基層組織的凝聚力和戰斗力,并把發揮基層組織的職能同村民自治有機結合起來,不斷創新農村基層社會管理。
四、駐村干部深入了解和掌握農民生產生活狀況和農村熱點、難點問題,帶著感情主動與基層群眾交朋友,尤其是與困難群眾交朋友,及時反映農民群眾的思想動態和社情民意,總結好做法好經驗,為單位雙聯工作決策當好參謀。
五、駐村干部幫助聯系村理清發展思路,根據制定的聯村五年工作規劃和年度脫貧致富計劃,協助解決困難和問題,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幫助特困戶分析致貧原因,幫助建立增收臺賬,做到底數清楚、任務明確、措施具體。
六、駐村干部要注意通過座談交流、發放資料等形式,深入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與群眾談日常生活、談實際問題、談政策,回應關切,解疑釋惑,引導群眾正確對待經濟社會發展中出現的各類問題,做到心中有大局、有法紀、有理性。同時協助村級組織全面貫徹落實黨在農村的重大決策部署和各項惠民政策,切實做到公正、公開、公平,堅決杜絕優親厚友等現象。
七、駐村干部重視解決群眾合理訴求,深入細致地做好理順情緒、疏導思想、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工作,及時化解矛盾和糾紛,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做到早發現、早匯報,并提出建設性意見和建議,最大限度減少不和諧因素。
八、駐村干部積極配合鄉村兩級組織開展勞動技能培訓,引導群眾轉變觀念,動員農村富余勞力積極走出去實現異地就業。
九、干部駐村期間,準確掌握確定的項目建設進展情況,認真做好駐村日志和幫扶工作日志記錄,每次下村的工作內容需登記備案。
十、干部駐村期間,動真情、辦實事、解難題,真正做到聯村聯戶連心,為民富民親民,樹立干部在群眾心目中的形象。
十一、駐村干部原則上吃住在村辦公場所,食宿費用由所在單位負責,確保駐村干部能夠在村上靜下心開展工作。
十二、駐村干部在幫助、指導、督促、協調村上開展工作的同時,更要注重掌握開展群眾工作的方式方法,加強與群眾的互動和交流,增進與群眾的感情,切實轉變工作作風,著力提升服務效能,努力為群眾辦實事、做好事。特別要解決好一批難度較大、涉及人員較多、群眾反映普遍的問題,做到群眾有困難、干部在身邊,群眾有要求、干部有行動。
十三、聯村單位將干部駐村工作納入職工年度考核的重要內容。對工作扎實、成效明顯的個人及時進行表彰,作為單位評先評優的重要依據。
十四、對駐村不到位、工作不認真、群眾滿意度不高的個人及時通報批評,對因工作失職而發生群體性矛盾、糾紛和重大問題的,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十五、單位將采取定期督查和明察暗訪等形式,加強對干部駐村工作的監督檢查,嚴防駐村工作圖形式、走過場。
關于村干部規章制度篇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于加強黨的建設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及中央組織部《關于加強村黨支部書記隊伍建設的意見》精神。強化基層組織建設,充分調動村干部工作積極性,切實解決村委會干部特別是非黨員的村委會干部認為是通過選舉產生的干部,黨委政府屆中不能撤換的錯誤意識。現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中共中央《關于加強黨的建設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等有關規定,按照黨管干部的原則,結合我鄉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指村干部,僅指村主要干部,即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
第三條村于部管理的主要內容為:選拔任用、教育培訓、考評考核、監督約束、報酬待遇、后備干部、獎勵懲處、免職、罷免、停職停權。
第二章選拔任用
第四條村干部任用總的要求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風上過得硬,人民群眾信得過。其基本素質要求:(1)能帶頭執行黨在農村的路線、方針、政策;(2)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健康的精神情操。(3)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有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和無私奉獻的精神;(4)有一定的政策理論水平和農村工作經驗;(5)有較強的法制觀念和法律意識,堅持依法依規辦事;(6)身體健康,年富力強,公道正派,自身發展經濟的能力突出,能帶領農民群眾共同致富奔小康;(7)村干部任職年齡原則上在60周歲以下(特別優秀的除外),新任職的年齡一般在50周歲以下,文化程度應達到初中以上,新提任村主要干部一般應具備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第五條村干部行為規范必須做到“十要十不準”。(1)要政治堅定;不準動搖信念、喪失立場;(2)要服從安排,不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3)要作風民主,不準橫行霸道,欺壓群眾;(4)要勤儉節約,不準講排場,浪費民財;(5)要求真務實,不準欺上瞞下,弄虛作假;(6)要辦事公道,不準以權謀私,優親厚友;(7)要依法遵規,不準違法辦事,違法立約;(8)要以大局謀事,不準以個人好惡作決策,個人主義、官僚主義盛行。(9)要雷厲風行,不準軟施硬抗,延誤時機。(10)要團結共事,不準拉幫結派,背后發雜音。
第六條村干部的選拔方式。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選任干部。村黨支部成員按照“黨員推薦、群眾推薦、組織考察、黨內選舉、黨委差額票決”的程序產生,選舉結果報鄉黨委審查,鄉黨委上報市委組織部任命。村委會成員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和《四川省村民委員會選舉條例》等法律規定依法選舉,選舉結果報鄉人民政府備案。屆中調整的干部按照“民主測評、民主推薦,組織考察,黨委決定,代理工作,期間試用,屆終選舉”的辦法使用。
第七條村主要干部實行集體領導和分工負責開展工作,既有分工又要協作,分工不分家,嚴禁脫離黨的領導各自為陣。群團工作實行兼職,兼職不兼薪。支部書記兼團支部書記、婦聯主任;分管黨建、黨員和干部教育管理、城鄉環境整治、_、_、_等工作。村主任兼民兵連長;分管經濟發展(農業、林業、畜牧、特色產業)、惠農政策、檔案管理、統計(含人口普查和農業普查)、農村養老保險、農業政策性保險、文教衛生綜合治理(矛盾糾紛調解)、村級財務管理、新農合、安全、民政、報賬員等工作。
第三章教育培訓
第八條教育培訓作為村干部日常管理的基本內容,主要由鄉黨委負責制定村干部教育培訓年度培訓計劃,并組織實施,一般實行以會代訓。積極推薦村干部到上級舉辦的各類培訓班學習。
第九條教育培訓方式:
(1)經常性教育。村黨支部每季度對村干部組織一次集中學習,鄉黨委每半年對村“兩委”主要負責人組織一次集中學習;
(2)集中培訓。村干部任期內集中培訓學習不少于5天;
(3)學歷教育。鼓勵村干部參加函授、自考、電大等學歷教育。
第十條教育培訓內容。應結合實際,突出針對性和實用性。主要內容包括: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新理念,黨的基本知識,市場經濟知識,經營管理知識,黨紀法規,形勢政策,農村實用新技術,領導科學及其他相關的知識等。
第十一條建立村干部教育培訓體系,加大村干部教育培訓經費投入,創新培訓教育方式,充分利用現有的黨員遠程教育資源,進行形式多樣的教育培訓。
第四章考評考核
第十二條積極開展“創先爭優”活動,工作上形成爭先進不甘落后的意識,實行階段考核與年度考核制。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的考核,由鄉黨委組織實施;村級計生專干的年度考核,由村黨支部和鄉計生辦組織實施。
第十三條考評考核的內容。主要指:德、能、勤、績、廉等五個方面。
第十四條按照個人述職、群眾測評、綜合評價程序,對村干部進行考評考核。每年應召開由黨員、村民代表、群眾代表參加的測評會議,參會人數不得少于村總人口的60%,到會人數不得少于應到會人數的4/5。對村干部進行測評,會議由鄉黨委派人主持,所有村干部在大會上要進行述職述廉。
第十五條村干部年度考核按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四個檔次確定考核結果。綜合測評得票占90%以上的為優秀,得稱職票占80%以上—90%以下的為稱職,得票占60%以上—80%以下的為基本稱職,得票60%以下的為不稱職。對評為優秀等次的村干部,鄉黨委、政府將綜合村干部德、能、勤、績、廉等情況,按30%的比例黨委票決進行年度表彰獎勵。
第十六條對村干部實行年度測評,由群眾測評和鄉黨政班子成員、鄉干部和單位負責人測評兩部分組成,測評分值各占總分值的50%。
第十七條村干部違反行為規范,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度考核確定為基本稱職或不稱職,并可以同時使用經濟處罰措施。工作上追究的責任人是指法定職責規定的本職內工作或臨時指定的責任人或牽頭人。
(1)政治立場不堅定,散布各種謠言,有損黨和政府形象的;
(2)組織紀律淡薄,無正當理由連續10天以上不履行崗位職責的;
(3)矛盾糾紛、群眾訴求排查處理不力,造成上訪或治安、刑事案件等嚴重后果的;
(4)工作方法簡單粗暴,大部分群眾不認可的;
(5)辦事不公,以權謀私,群眾反映強烈并查證屬實的;
(6)因工作不力,年度內工作有兩項以上沒有完成任務的;
(7)年度內累計5次以上不參加鄉、村召開的各類會議;同時會議實行實名點名制,村干部遲到10分鐘以上每次懲15元,缺席一次懲50元。社干部遲到15分鐘以上懲10元,缺席一次懲30元。
(8)軟拖硬抗,年度內有兩次(項)工作沒有按期完成任務或年度內有三次沒有按期報送表冊或資料的;
(9)因工作不力或其他原因,年度內受到過誡勉甚至黨紀等處分的;
(10)違反惠農政策的規定,不按時間按標準執行惠農政策或執行時干部個人有截留群眾惠農政策款項或強行抵扣的現象,造成群眾上訪查證屬實的。
第十八條年度考核為基本稱職的,扣發工資中10%績效工資部分的50%;評為不稱職的扣發工資中10%績效工資部分的100%;同時不得享受其他獎金,也不得評選先進個人。
第五章監督約束
第十九條上班制度。村干部原則上實行值班制度,為了便于群眾辦事,村每天必須有一名村干部到村委會或在場鎮確定地點坐班接待群眾;重大節假日、防汛、防火、疫情等特殊時期所有村干部必須在崗在位并在現場值守,做好人員組織和現場指揮。其余時間必須進社入戶開展工作。村干部每月工作時間不得少于20個工作日。各村支部書記、駐村干部要對村干部作好考勤記載,每月將考勤表交鄉考核領導小組。凡未考勤或未交考勤表的視為村干部當月未上班,將按有關規定處理并停發當月工資。
村干部請銷假必須實行書面請假,嚴禁口頭請假、電話請假或請霸王假,審批權限為一天以內由支部書記和駐村鄉干部審批,三天以內的(包括三天)支部書記和駐村干部審核后由黨委副書記審批,三天以上的村支部書記、駐村干部審核后由黨委書記審批。請假手續在領導審批后交黨委副書記保存和考核;請事假時間在兩個月以上或請病假6個月以上的,按照停職停權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村重要事務決策程序。凡涉及村級集體經濟發展、公共建設項目、財務收支、村集體資產處置等群眾關心的重要事項。一般先由村黨支部會議研究,再召開村民委員會會議討論提出議案,提請黨員大會、村民代表會議或村民會議表決通過。重大事項須由村“兩委”共同研究,實行聯章聯簽,按規定上報審批和登記。在村“兩委”工作研究的意見還未統一前嚴禁對外傳播。
第二十一條村務公開制度。村務公開的內容、程序、形式和管理方式應符合規范要求,每季度至少公開一次,村務公開由村務公開監督小組全程監督。監督小組成員由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推選產生,定期向村黨支部、村民代表會議或村民會議報告村務公開監督工作情況,反映村民對村務公開的意見和建議,自覺接受群眾的監督,真正做到群眾滿意,干部滿意。監督組成員必須做到處事公正、熱心服務,代表群眾依法進行理財監督。
第二十二條村級事務民主報告制度。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村級事務報告會,召開時間根據工作情況確定。會議由村黨支部書記主持,全體黨員和村民代表參加,也可以邀請部分村民參加。會議主要內容為一年來村各項工作開展情況,特別是村重大事項、財務收支、集體資產處里及村民關注的問題。對收集的意見和建議,應及時研究處理,處理結果以一定方式給予反饋。
第二十三條村級財務管理。嚴格實行“村財鄉管、組財村管”,嚴格執行大額資金(指2000元以上)動用由財務監督小組審核和報鄉政府批準。村報賬員每季度將村收、支票據建好日記賬后交鄉會計中心委托會計;鄉委托會計要每季度處完會計賬目并每季度對村級財務進行一次審計,審計重點為非生產性支出、瞞報、截留收入、私設小金庫等,同時加強對村主要干部的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審計結果鄉會計核算中心出具審計結論由村在年度召開的村級事務報告會上通報,并在村務公開欄中公布,接受群眾監督。嚴格審批程序,村收、支票據由村民主理財監督組審查簽章(字),村主任審核,支部書記審批,報賬員計賬、報賬,鄉長審查,會計中心建科目賬的程序。
第二十四條談心談話制度。村“兩委”主要負責人之間隨時開展談心活動,同時每年至少找“兩委”成員談話兩次,及時溝通思想,增進團結。對干部思想、工作中存在的各種問題,認真加以分析,并及時解決。
第六章報酬待遇
第二十五條固定工資干部職數。每個村固定工資干部職數原則上控制在2人內(不含社長),具體人數由鄉黨委確定,干部個人連續兩年考評考核確定為不稱職的,取消不稱職人員固定工資補貼和免去其職務。
第二十六條工資標準。在全省統一的村干部工資標準基礎上適當上浮。村支部書記640元每月,主任580元每月,社長165元每月;其中10%為績效工資,待年終考核后一次性兌現,其余部分按月實行打卡發放。
第二十七條村主要干部每月工作性通信費實行限額憑票報銷,支部書記每月不超過50元,村主任不超過40元,社長不超過20元,資金來源在各村自有資金中支付,村集體沒有自有資金不能執行的可以不執行此條規定。嚴禁打白條和在干部離職時納入個人欠款結算。
第二十八條工作性獎勵按各階段相關文件規定和年度目標考核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養老保險對象及補貼標準按照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后備干部
第三十條每個村應配備1-2名后備干部,由黨員、村民代表大會推薦,經鄉考察后確定。
第三十一條鄉黨委要對村后備干部建檔造冊,嚴格管理,跟蹤培養。
第三十二條村級后備干部實行動態管理,鄉黨委每年要對其進行考察。
第三十三條村黨支部要為后備干部安排一定的工作,強化鍛煉。換屆選舉時,要對后備干部優先予以考慮。
第八章獎勵懲處
第三十四條村干部考評考核與村干部的工資、獎懲、任用直接掛鉤。
第三十五條建立表彰獎勵制度。年度考核為優秀的村干部,全額兌現考核績效工資,并予以表彰和獎勵;考核稱職的按全額兌現考核績效工資;考核基本稱職、不稱職的按比例和不發放考核績效工資。
第三十六條連續兩年被市以上黨委、政府表彰的村干部,鄉黨委、政府給予嘉獎,并視其先進事跡進行宣傳報道。
第三十七條對年度考核結果為基本稱職和不稱職的村干部以及一年內沒有發展黨員的村黨支部書記,將實行誡勉談話,受到過誡勉談話的干部不得評選先進。
第九章誡勉、免職、罷免、停職停權
第三十八條對政治上不堅定,紀律上松懈,作風上不民主,三年一屆不能為群眾辦實事,上級黨組織安排的工作不能完成,甚至自立山頭,不服從安排和領導的村干部要果斷處理和撤換。
誡勉是不服從或不按時完成黨委政府安排的工作,一年內達到兩次(項)以上或一年內沒有發展黨員的村黨支部書記。
免職是上級黨組織對犯有嚴重錯誤或犯有錯誤拒不改正的村黨支部成員(含是黨員的村社干部)其職務的組織措施。
罷免是對不合格的村民委員會成員,依照法律規定免除其職務的行為。
停職停權:不能勝任或不認真履行職責的;不依法辦事的;不按紀律約束自己,不作為,亂作為的;造成不良影響或工作滯后的。除保留《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賦予的權利外,將被停鄉黨委、政府賦予村干部的權力或委托的事項。停職停權時間最短為七天,最長到屆終,具體停職停權時間由黨委按照具體情況確定,期間拒不糾正或糾正不力的,經鄉黨委批準可延長期限;停職停權期間財政停發全部工資和補助。
第三十九條村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鄉黨委或紀委可以根據具體情況決定誡勉、停職停權、免職或支持村民罷免其職務。不能明確責任,相互推諉責任的,按照法律法規明確的村黨支部、村委會工作職能追究到個人。
1、不帶頭執行黨在農村的路線、方針、政策;不服從黨委、政府安排的;無正當理由,借故阻撓黨委、政府的工作正常開展的。
2、違反法律法規、受到黨紀處理或行政處罰,不適合繼續擔任村干部職務的;
3、缺乏思想道德修養,個人品行差,工作方法簡單粗暴;宗族、派性思想嚴重,自立山頭,拉幫結派,制造矛盾,群眾反映較大的。
4、不認真履行職責,濫用職權,玩忽職守,貪污賄賂,失職瀆職,造成不良后果,影響極壞的;
5、村級財務管理混亂,不落實或不執行“村帳鄉管”相關規定,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給集體財產造成較大損失或貪污賄賂,腐化墮落的;
6、不參加述職述廉或年度考評考核不稱職的。
7、違規違紀行為經誡勉談話后糾正不到位、整改不落實的;
8、工作不在狀態,長期因家庭負擔過重或從事工作以外事務且不能正確履職的;
9、組織紀律觀念淡薄,不顧工作大局,內部不該對外公布的事而擅自對外公布且造成負面影響和影響班子團結的;
10、造成兩次以上越級上訪或一次集體上訪事件的直接責任者;
11、被紀檢機關或司法機關正式立案調查的;
12、擅自長期外出不在崗的;
13、不服從黨委、政府工作安排或工作執行不力,年度內2次(項)以上未完成工作任務的;
14、作風飄浮,敷衍塞責,工作出現較大失誤或重大問題的;
15、不堅持少數服從多數的組織原則,個人主義盛行,以個人的好惡對待工作的;
16、村主要干部不堅持原則,不敢抓敢管、勇于揭發黨員、干部的缺點和錯誤的;村干部打擊、報復、壓制、侮辱提意見或批評的領導、干部、黨員和群眾的;
17、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對黨的決定或政策有不同意見,不按組織原則先執行,后在按組織程序提出建議或意見,公開發表和散發同決定相反意見的。
18、不按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負責的原則履行職責或拋開集體領導搞獨立單干的;
19、連續兩年不發展黨員的;
20、工作中不按原則辦事,弄虛作假,欺上瞞下,虛報浮夸的;
21、工作期間到場鎮或基層參與無論金額大小和各種形式的賭博有舉報的。
22、生活作風敗壞,甚至造成他人家庭破裂,造成不良影響的。
23、不按照規定請銷假或長期不在崗位履行崗位職責的。
24、不執行相關保密規定,在“兩委”還未形成統一意見之前,將內部的事情通向社會且造成不良后果的。
第四十條具備39條所列條款之一的村黨支部成員和村委會成員,鄉黨委可以征求黨員或村民代表意見后,對其免職。具備前條所列條件的村民委員會成員,鄉黨委、政府可以向村民委員會提出罷免建議,如村民提出罷免建議,鄉政府應當支持村民依法進行罷免。
第四十一條受到免職、罷免的村干部取消或停止其養老保險補助,停職、停權的村干部在停職、停權期間財政不得給予養老保險補助。
第十章附則
第四十二條社干部管理參照本辦法的規定執行,具體管理由村負責考核。過去出臺的有關村干部管理辦法自行廢止。
第四十三條本辦法由鄉黨委、鄉紀委負責解釋。
第四十四條本辦法已于__年10月9日黨委會通過,本辦法從__年11月1日起實施。
關于村干部規章制度篇4
一、學習制度
第一條鎮干部每周集中學習一次,村干部至少每月集中學習一次,鎮村干部都要做好學習筆記,定期報送黨委副書記簽閱,選送黨委書記審閱。
第二條鎮干部必須深入村組調查研究,每年撰寫2篇以上有價值的調研報告或工作信息(以在縣級以上報刊、媒體、網站刊發為準)。
二、會議制度
第三條黨委會由黨委書記確定時間并主持會議,會議議題必須先報黨委書記審定,未報黨委書記審定的,不得列入會議議題。黨委會堅持民主集中制,黨委委員不得無故缺會、遲到、早退,黨委委員有3次以上無故缺會的,將報上級組織按規定處理。
第四條原則上一月召開一次鎮村干部會議,可開可不開的會議不得召開,能合并召開的工作會議盡量合并召開,召開鎮村干部以上的會議,應報請黨政主要領導同意。
第五條召開會議前由黨政辦將會議主題、參會人員、時間、地點等事項提前一天通知到參會人員,并做好記錄。
第六條群眾會議制度。各村每年至少要召開一次村民大會,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黨員和村民代表大會。每少一次會議扣當年辦公經費300元。
第七條實行會議簽到(點名)制,會議一律按規定通知的時間準時召開,鎮村干部每缺一次扣50元,遲到或早退一次扣20元。實際參會人數以會前會后簽到(點名)為準,應扣款項在次月本人工資或津貼中扣減,遲到、早退和缺席情況在一周例會上由值周領導通報。
三、請假制度
第八條鎮干部非節假日上班時間離開崗位,必須履行書面請假手續,請假手續分別由辦公室負責人、分管領導和主要領導審批。違者每查實一天懲扣100元,三次以上誡勉談話。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15天,或一年累計超過30天的,按照《公務員法》及相關規定處理,黨政辦每月對干部出勤情況進行公示。
四、工作制度
第九條嚴格上下班制度。上班時間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第十條堅持簽到制度。上午9:30前在辦公室簽到,由值周領導坐鎮辦公室監督,未簽到者不得補簽,嚴禁他人代簽,若發現代他人假簽情況,被代簽者扣50元,代簽者扣100元。下鄉出差學習,黨政辦憑假條和會議通知考勤。一天未簽到者,視為曠工一天,值周領導在下周一例會上以黨政辦通報進行公布。
第十一條值班工作制度。實行領導值周、干部值班,要保證隨時有人值班,值班電話24小時暢通。
1、值班時間:周五下午18:00起至下周一上午8:30止。
2、值班職責:認真做好_接待工作,及時處理好突發事件,負責日常安全環境衛生和機關內務管理。
3、值班要求:周末值班由值周領導和兩名普通干部負責,凡值班人員不在崗或在崗不履職的,每查實一次懲扣100元/人。天。
第十二條駐村工作制度。正科級干部每月下村工作不得少于3天,副科級干部每月下村工作不得少于4天,一般干部每月下村工作不得少于5天,每少一天扣減相應的下鄉補助。
第十三條便民服務制度。嚴格執行首問責任制,限時辦結制,責任追究制,鎮村干部要定期梳理和掌握群眾所思、所盼、所怨的事項,積極為群眾辦實事、辦好事、解難事。
第十四條請示報告制度。涉及安全、穩定、_等重大事項,必須堅持逐級報告制度,因請示報告不及時或不按程序報告,造成工作失誤的,要嚴格問責。
第十五條重大事項處置制度。堅持領導干部和相關責任人,遇急、難、險、災事件到場制度,鎮村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要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組織指揮,及時解決問題,因處置不力導致造成嚴重后果的,要嚴格問責追究,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十六條_接待制度。鎮村干部要認真堅持_首問責任制。能夠現場答復或解決的,要立即答復并限時辦結。不能當場答復解決的,必須做好解釋和疏導工作,凡因處理不認真、不及時,造成群眾集訪、越級上訪的,每查實一次懲扣200元。各村因工作不負責造成到鎮群訪或纏訪的,發生一例懲扣該村工作經費300元;到縣級一例懲扣500元;到縣以上的因接人等發生的接訪費用從該村工作經費中懲扣。
第十七條黨務政務公開制度。鎮村要定期公開財務、惠農政策、救災救濟款物分配、社會保障和黨員發展等群眾關心的熱點、焦點問題,重大問題、重要決策、重大項目和大額資金使用等要及時公開。鎮村干部的工作職責、聯系電話要向群眾公示,方便群眾聯系。凡因公開不到位、不及時,造成群眾上訪或產生不良影響的,要嚴格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第十八條用電用水管理制度。電費由政府統一結算后分解到單位或個人,各單位和個人不得使用大功率用電器。水費由政府統一結算,要節約用水。
第十九條廉政工作制度。鎮村干部要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嚴禁參與賭博,嚴禁鋪張浪費,嚴禁在上班期間上網打游戲、看電影、網上購物,嚴禁以職務之便吃、拿、卡、要,嚴禁插手村級工程項目建設。違者堅決依法、依紀嚴肅處理。
五、文件收發管理制度
第二十條黨委政府的文件收發由黨政辦負責,文件收發必須準確、及時、安全。上級文件統一由辦公室簽收登記,黨委文件送書記閱批,政府文件送鎮長閱批,再分送相關領導、部門辦理。黨委、政府出文由分管領導督促分管部門起草,分管領導閱后再報黨政主要領導簽發或會簽,所承辦公文務必在規定時間內辦結。
第二十一條嚴格公文管理程序和文書檔案管理。文件、檔案一般不允許隨便借閱查檔,主要文件、檔案須經主要領導批準后方可借閱查檔,黨政辦做好登記,并督促歸還。
第二十二條加強公章管理,黨委公章由黨委副書記管理;政府公章交由黨政辦主任管理,并做好使用登記,未經主要領導審批不得攜帶公章離鎮。
第二十三條加強信息調研。凡報道鎮黨委政府工作動態的須經黨委書記、鎮長審批,然后上報。若分別被縣、市、省報道,年終考核時給予獎勵。
六、目標考核制度
第二十四條年度目標考核,年底由黨委政府組成考核小組,對全體鎮村干部的德、能、勤、績、廉集中考核,并作為向上級組織報告個人情況的依據。
第二十五條民主測評制度。鎮包村領導、駐村干部及村干部,每半年接受一次所在村群眾的民主測評,參評人員包括聯系村的鎮干部、村社干部、本村黨員、教師、群眾代表及轄區內的黨代表、人大代表、_委員。測評結果與年度考核和干部任免掛鉤,測評結果為“基本稱職”的,進行誡勉談話或停職;確定為“不稱職”達30%的,按程序罷免。
第二十六條凡年度工作獲縣綜合考核獎勵,其獎金按實際責任人計發;凡分管工作獲縣、市、省、國家黨委政府表彰的,分別給予300元、400元、500元、600元的獎勵,獲部門表彰每個檔次降低100元標準,直接考核到分管領導和站所長。所分管工作,被縣委、政府每通報一次扣除獎金或經費200元,并向黨委書面檢討。
七、目標督查制度
第二十七條黨委政府成立六個督查組,在各項工作節點進行督查,鎮紀委不定期專項督查,對工作中不落實的人和事一追到底,絕不姑息。
八、責任追究制度
第二十八條按照黨委的分工,黨委成員及各級干部的本質工作、中心工作、黨委政府安排的階段性工作、經階段考核倒數第一的,在鎮村干部會上通報批評,并限期整改,被縣委政府及相關部門考核倒數第一的年終相關工作不予考核,對考核連續三次以上倒數第一的,鎮村干部由紀委對其談話,年終不確定等次。
九、附則
第二十九條制度解釋權歸黨委會,制度執行以黨委文件為準,任何人不得變通處理,各村及鎮級單位遵照執行,并監督黨委政府抓好落實。
關于村干部規章制度篇5
為進一步加強對村干部的監督和管理,提高村干部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充分調動其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營造良好干事、服務氛圍,結合思延鎮各村的實際,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學習制度
1、加強村干部的日常政治業務學習,村干部必須按要求定期參加培訓和學習,不得無故缺席,遲到一次扣50元,缺席一次扣除當月績效工資100元。
2、鼓勵年齡在35周歲以下未達到大專以上學歷的村干部必須通過繼續教育達到大專以上學歷,對通過繼續教育獲得大專以上學歷的人員給予適當獎勵,憑學歷證書領取。
3、各村定期組織兩委干部、公共服務人員集中學習每季度不得少于1次,堅持每月1次的兩委干部定期學習制度,要有學習記錄,無正當理由不得缺席,缺席一次扣除當月績效工資50元。
二、會議及請銷假制度
1、村干部必須準時參加各級召開的有關會議,有事必須按要求和規定向有關領導請假。
2、參會人員在參加各種會議時必須認真做好記錄,會后要組織傳達好相關會議,及時、準確地傳達貫徹好會議精神。村按規定堅持“三會一課”制度(支部大會每季度1次、支委會每月1次、黨小組長會每月1-2次、每季度上黨課1次),并做好詳細會議記錄,被抽查到未按規定召開會議和做好會議記錄的,一次扣100元。
3、所有村干部在工作時間因公因私外出一天以上的,必須事前履行請假手續,村支書、主任向黨務書記、鎮長或黨委書記請假,一般村干部向村支部書記請假,并提交書面請假報告;同時,須指定其他干部負責工作,否則按曠工論處,曠工一次扣除當月績效工資100元。
4、病假、婚假、產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不得無故超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三、坐值班制度
1、各村必須安排好坐班時間表,村干部、公共服務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坐值班制度,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必須在村民活動中心辦公。
2、坐班人員必須按時堅守崗位,認真履行職責,確保工作到位,村書記、村主任要保證24小時通訊暢通。如遇重大或突發事件,各村干部特別是支部書記必須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及時向鎮相關部門和主要領導報告情況,予以妥善處理。
3、坐班人員如遇外出辦事等工作原因離開,須在外出告知欄進行登記。登記時要注明姓名、時間、去向、聯系電話。坐班人員在辦完事項后應及時返回并修改外出告知欄內容,以備后查。
4、若坐班人員在工作時間外出未登記去向,查到一次扣除坐班工資50元,如被縣級以上部門查處,一次性扣除全年績效獎,并要求在全體鎮村干部會上進行檢討,村臨時人員將責令被辭退。
5、國家法定假日要求安排人員值班,做好值班記錄,鎮紀委檢查到有不服從安排或擅離職守者除批評教育外扣除當月績效工資50元。
四、財務管理制度
1、村財務實行“村賬鎮代管”制度,加強村級財務的管理的監督。
2、實行財務公開,民主理財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民主理財小組,監督村級資金運行。
3、村級各項收入必須按規定繳存不得私設“小金庫”,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內部設立“小金庫”的,一經發現予以全部沒收,并給予當事人經濟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責任。
4、村兩委必須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加強對財務工作的領導,合理安排資金支出,要按照規定對村級集體資金支出嚴格把關,做到賬入方出。
5、村級財務開支年初應制定好收支計劃,嚴格執行《村組財務管理辦法制度》,所有支出必須取得合法票據,并具備經手人、證明人、審批人簽名。對不符合規定的票據,本村報賬員和鎮核算中心有權退回。
6、村級財務報賬員負責本村經濟組織的收支業務,逐筆登記現金存款日記賬,對村級所有收繳款項的往來款項應及時繳存,不得坐收坐支和挪用,并按規定及時進行村務公開。
五、述職述廉和民主考評制度
1、村干部民主測評和民主評議一年一次,時間原則上安排在年底,由鎮黨委負責組織領導和監督實施并派員參加,村黨支部和村委會具體實施,由村黨支部書記主持,組織黨員、村民代表、人大代表、__等參加。
2、年終的考評程序要依照村班子成員述職述廉、參評人員測評、評議和質詢的程序進行,評議結果由鎮黨委統一匯總、公布,并裝入村干部個人檔案。
3、對評議出產生的優秀村干部,由鎮黨委、政府給予表彰。對在測評中不稱職票在30%以上的村干部,由鎮黨委提出警告,不稱職票在50%以上者,由將通過一定程序予以調整、罷免。
4、村班子成員實行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凡班子成員婚姻變化及配偶、子女移居國(境)外等事項應由本人在事后1個月內以書面形式報告鎮黨委,其他重大事項應重大事項應及時向鎮黨委報告。
六、“三務”公開制度
1、村“三務”公開是指黨務、村務、財務,具體公開的內容有:黨員發展和黨費收繳、征(租)用土地、財務收支、__、民政救助和獎勵扶助款物的發放、集體項目承包經營等。此外,凡是群眾關心的重大事項、重大項目,都應予公開。
2、村務公開按照審查評議、公布上墻、整理歸檔的程序進行。
3、村“三務”公開內容更新時間為每季度第一個月的7—15日,村里重大事項、重大項目、主要工程視進程情況及時公布。
4、村“三務”公開除采用公開欄、張貼公告形式外,也可定期召開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等多種方式進行公開。對于不按要求公開或未按時公開的,被抽查到一次扣村年終考核績效獎500元。
5、每次村務公開后,村干部要廣泛聽取群眾的反映和意見,對群眾提出的疑問,要及時做出解釋、答復。對大多數群眾不贊成的事項,應經過議事會討論后予以糾正,糾正后再公開。
6、建立村務公開檔案,村務公開的內容、時間、承辦人及群眾提出的問題的答復結果都要形成詳細的資料予以記錄,經村務監督小組組長簽字后歸入檔案。
七、廉潔自律“十不準”規定
1、不準違反規定收送紅包;
2、不準在村干部選舉中進行賄選;
3、不準放任、縱容配偶、子女、親戚利用村干部職權和職務謀取非法利益;
4、不準利用職權,以權謀私;
5、不準參與賭博活動;
6、不準違反支農惠農政策規定;
7、不準違反財務、村務、黨務公開有關規定;
8、不準縱容家庭、子女、親戚等__對象違反__政策;
9、不準違反規定向農民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
10、不準與民爭利,態度蠻橫。
八、凡違反制度以督查部門提供的名單為依據,鎮財政所負責執行資金的獎勵、扣除和管理。
九、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實行。
關于村干部規章制度篇6
一、學習培訓制度
(一)學習資料,重點是_,農村政策、法律法規、科學技術和業務知識及其它相關資料。
(二)堅持理論聯系實際的學風,結合工作實際,每年進行一次學習體會交流。
(三)遵守學習紀律。集中學習期間,不無故缺席,不遲到、不早退,不得做與學習無關的事。
(四)每月集中學習一次,學習時間不少于1小時,并做到集中學習與分散
自學相結合,每月自學不少于4小時。集中學習時要有專人記錄。
二、工作制度
(一)工作要有計劃性、連續性。每周一要召開村務會,交流本周工作完成狀況,研究部署下周主要工作,并每年底前把工作總結和工作安排狀況報鎮包片干部。
(二)嚴格值班紀律,每一天值班原則上為坐班,值班時間為上午8點至11點半,下午2點半至5點半。
(三)值班村干部要及時做好上傳下達工作,如實記載本村每一天工作運轉狀況。
(四)嚴肅工作紀律。村干部不得摸牌賭博,工作日中午不得飲酒。
(五)村務議事實行民主集中制。凡屬組織人事、大額經費開支、群眾資產租賃、招標承包、重大決策等重要事項均須經過村兩委會群眾討論決定。按規定應由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的事項應交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
(六)講究工作方法,嚴格依法辦事。做群眾工作以理服人,不得簡單粗暴,更不得采取打罵等強制手段。
(七)語言禮貌,樹立干部形象。工作日著裝整潔,服務熱情。不說違背政策的話、消極懈怠的話、傲慢無禮的話,注重禮儀,注重細節,不做有損干部形象的事。
(八)村干部的請銷假。
1、病假:因病不能工作,需要休息的村主要干部,務必持有病歷和書面請假條,一周以上的由鎮黨委、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審批。病假期滿,經診斷確需繼續休息的,務必重新辦理請假手續。
2、事假:村主要干部因私事請假,務必按規定履行請假手續,3天以上的,向片長請假,7天以上的書面報鎮主要負責同志審批。
3、村主要干部因公外出3天以內的,要向片長請假,同時務必電話報鎮政府辦公室。3天以上,書面報告黨委、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批準,如在途中因事不能及時回到,務必電話報告鎮主要負責同志,并按時銷假。
4、假期結束,務必按時或提前向批假人報到銷假。否則,超期部分作曠工處理。
5、村一般干部的請銷假,由各村黨(總)支部書記視狀況直接批準。
三、民主評議村干部制度
村干部在做好工作小結的基礎上,每年向黨員、村民代表大會至少述職一次,然后由全體黨員、村民代表根據德、能、勤、績、廉及述職狀況進行測評。測評等次分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不稱職票超過30%的,由鎮黨委實行誡勉談話:連續兩年不稱職票超過30%,本人應提出辭職申請,如不自愿辭職,則實行責令辭職。
四、辭職制度
村干部辭職包括自愿辭職,引咎辭職、責令辭職三種類型。
(一)自愿辭職
1、村干部由于潛力、身體及不能發揮專長等原因,要求不再擔任領導職務的,能夠自愿提出辭職。
2、村定額干部自愿辭職,由本人向鎮黨委提出書面申請,鎮黨委在接到申請后15天內作出理解與否的答復;村民委員會主任、副主任的辭職,由本人書面申請,經村民代表大會透過;村誤工干部自愿辭職,由本人書面申請,村黨組織研究答復。
(二)引咎辭職
1、村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應當引咎辭職:
(1)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處分的;
(2)因盲目決策或違反決策程序給群眾和群眾造成重大損失的;
(3)由于工作不負職責,致使管理范圍內發生重大事件的;
(4)個人品德、行為不端,或發生其它與領導干部身份不相符的行為,造成嚴重后果的。
2、貼合上述四種對象的村干部,應主動向鎮黨委遞交引咎辭職申請,鎮黨委在接書面申請后15天內作出答復。
(三)責令辭職
1、村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實行責令辭職;
(1)在全鎮綜合考評中,連續兩年處于全鎮末位的行政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
(2)連續兩年不完成鎮下達的主要經濟指標的行政村黨組織書記;
(3)各村年度工作實績考核連續兩年在末位的分管負責人;
(4)群眾公認度低,干部考察民主測評結果連續兩年不稱職率超過30%,且測評結果與組織考察掌握的狀況一致的;
(5)在領導班子中鬧無原則糾紛,嚴重影響班子團結的;
(6)貼合引咎辭職條件,而本人不主動遞交辭職申請的。
2、責令辭職由鎮黨委根據考核考察狀況,群眾研究決定,下發書面通知。
3、責令辭職的村干部在接到通知的15天內提出書面辭職申請,需經村民代表大會透過的,務必由村民代表大會表決透過。
關于村干部規章制度篇7
為了進一步加強對村組干部的監督和管理,提高村組干部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充分調動其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營造一個更加奮發有為,充滿活力的良好干事創業氛圍。結合我村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村組干部學習制度
1、按上級要求參定時加村兩委組織的各種學習培訓,不得無故缺席。
2、每月按時到村委參加"三會一課",并收看遠程教育播放節目。
3、平時加強政治業務學習,及時發現問題,并向村兩委提出自己的看法和見解。
二、村組干部會議制度
1、準時參加鄉村兩級召開的各種會議,有事必須向支書/主任請假。除婚喪嫁娶外,村組干部開會遲到一次扣20元,組干部無故缺席一次會議者扣30元,村干部無故缺席一次會議者扣50元。2次及以上無故不參加會議者,請自動離職。
2、參加各種會議時,必須認真詳細地做好會議記錄。按時按要求上報各種表冊及各種材料。
3、認真貫徹落實好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市(縣)鄉、村三級會議精神,按時按要求完成上級各級政府下達的各項目標任務。
三、村干部值班制度
1、嚴格按照安排好的值班時間表值班,并且做好值班記錄。
2.必須認真按時完成各自所負責的各項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或任何借口不完成工作。
3、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認真履行職責,確保工作到位。特別是汛期和禁燒期間,對不服從安排或擅離職守者,每人每天扣50元工資,如造成損失的追究其責任。
4.嚴禁酒后上班,違者一次處罰200元。
5.上班時間必須嚴守崗位,外出辦事時必須向有關領導請示匯報。節假日值班時間必須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崗。
6.對村民所反映的問題,必須及時解決。
7.團結同事,不搞陽奉陰違,不搞當面不說背后亂說,不搞不利于團結的事。
四、村組干部廉潔自律“十不準”
1、不準違反規定收送紅包;
2、不準在換屆選舉中進行賄選;
3、不準放任、縱容配偶、子女、親戚利用職權謀取非法權益;
4、不準利用職權,以權謀私;
5、不準參與賭博活動;
6、不準違反支農惠農政策規定;
7、不準違反財務、村務、黨務公開有關規定;
8、不準縱容家庭、子女、親戚等__對象違犯計生政策;
9、不準違反規定向農民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
10、不準與民爭利,態度蠻橫。
以上管理制度將進入村組干部年終目標績效考核。全年目標考核以12分計算。希望村組干部嚴格遵守。
關于村干部規章制度篇8
一、學習制度
1、村黨員干部要按照集中學習和個人自學相結合的原則,認真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時事政治,上級黨委、政府的決議、決定和業務知識,努力提高自己的政策理論水平和業務水平。
2、集中學習研究工作,村由黨支部書記組織實施。要做到開會學習有點名冊、記錄簿、參學(會)者有筆記本,并認真做好筆記。
3、集中學習研究工作,村干部必須按時參加,特殊情況要事先請假。無故缺席者村干部每次扣處現金50元;遲到、早退者,村干部每次扣處現金30元。
4、集中學習研究工作,必須堅持理論聯系實際的原則,有針對性地解決1—2個實際問題,并圍繞普遍性問題,開展討論分析,共同提高黨員干部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二、工作制度
1、工作要有計劃性、連續性。每月召開一次干部會議,交流本月工作完成情況,研究部署下月的主要工作。
2、按規定實施村干部坐班、帶班制度。每周一到周五,各班輪值一天,在村委會辦公室值班,由支部副書記負責具體考核值班情況。
3、村上工作實行分工負責制,因工作不實,造成工作失誤或嚴重影響的,扣分管干部300元,安排工作不管不問不落實的一律扣500元,并報鎮紀委處理,連續2次,責令辭職。
關于村干部規章制度篇9
為進一步增強村干部的責任意識和服務意識,充分調動村干部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規范村干部隊伍管理,根據省、市、縣關于加強基層組織建設的相關政策法規,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辦法。
落實好值班坐班制,原則上與鎮政府作息時間保持一致。所有村干部正常上班時間應保持通訊暢通,特殊時期必須保持24小時開機。坐班村干部未經準許外出不在村的,一經發現第一次扣除當月績效3分,第二次6分,依次類推,全年超過3次的誡勉談話。
落實好請銷假制度。村干部有事外出兩天以上要向鎮黨委、政府主要領導請假,并書面報黨建辦做好登記,作為年終考核的依據,請假一天的向包片領導請假。會議及大型活動期間原則上不予請假(特殊情況除外),確需請假的(除病假外)第一次扣除績效6分,第二次7分,第三次8分,第四次由鎮紀委約談。
對于不請假外出的,第一次扣除當月績效10分,第二次扣除15分,依此類推,連續不請假外出7天以上的由鎮紀委依據本辦法給予紀律處分。
落實好工作職責。各村支部書記是落實工作任務的第一責任人,其他村干部要按照支部書記的分工完成好各項工作。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工作任務,每1次1項工作任務扣當月績效3分,第2次累計翻倍扣,依此類推。如影響全鎮進度的,對支部書記和責任村干部給予通報批評,并扣除當月績效15分。
四、落實好會議制度。會議通知到村書記,由村書記安排落實。村干部參加會議不得無故遲到、早退、缺席,會議請假的須有書面假條。遲到、早退1次扣2分,影響會場秩序1次扣3分,未做好會議筆記1次扣3分。以上情況如發生第2次扣分翻倍,第3次通報批評,第4次誡勉談話。
對于無故缺席會議的第一次扣10分,第二次扣12分,并作出書面檢查;第三次由鎮紀委處理。
村支部書記對本村安全穩定負總責,要積極處理解決群眾來訪的各種矛盾糾紛,不推諉扯皮,不上交矛盾;如出現越級上訪或群體事件,應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報告的同時主動想法化解矛盾;對于久拖不決的、重視不夠的,年底取消評先選優資格。
村干部要在鞏固脫貧成效、產業發展等方面發揮模范帶頭作用,每村至少要有一個規范運營的合作社,村集體經濟經營性收入每年不低于20000元,對于完不成任務的村,按照缺多少補多少的原則,由支部書記負責分配補齊,補不齊的從村干部績效工資中扣除。
做好各類迎檢工作。迎接上級檢查要迅速行動,密切配合,全力以赴,不能拖拖沓沓,敷衍塞責,甚至逃避檢查。迎接各級檢查受到好評的,涉及村所有村干部按照縣、市、省檢查1次分別按照1分、3分、6分進行獎勵;對迎檢不力、工作不到位的涉及村干部1次扣5分。
在年終村級工作考核排名倒數和在省、市組織的重點工作督導檢查中(如:基層黨建、脫貧攻堅、環境保護、安全生產、綜治__、全域無垃圾等工作)被上級通報批評,影響全鎮考核結果的,村“兩委”班子績效考核實行“一票否決”,年終考核不進行評先選優,所有村干部扣發當月全部績效。
村干部要積極轉發鎮微信微博公眾號所發布內容,對于轉發及時的村干部及村在年底評先選優中予以加分。
對于違反以上工作制度和工作要求的,情節嚴重的進行誡勉處理;對于在示范點建設、年終考核連續兩年排名倒數第一的村支部書記將實行末尾淘汰制。
本辦法與村干部績效工資掛鉤。
關于村干部規章制度篇10
為了強化管理,切實增強宗旨意識,規范干部工作程序,轉變干部工作作風,樹立為民、務實、清廉的干部形象,體現基層黨員干部的先進性,確保各項工作任務全面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制度
1、認真貫徹落實黨在農村的各項方針政策,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和辦事處黨委、政府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2、各級干部與辦事處黨委、政府持續高度一致,不折不扣的執行辦事處黨委、政府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及各項決定。
3、嚴格履行工作職責,對工作認真負責,不得以任何理由對工作職責范圍內的事敷衍塞責。因工作職責心不強、工作措施不力而導致工作失誤的。如發生火災、重大_、治安事件的按照_、治安職責追究制度嚴肅處理。
4、村干部要隨時處理解決群眾來訪的各種矛盾糾紛,做到隨到隨辦,立即解決,不推諉扯皮,不上交矛盾,不得造成越級上訪。如出現越級上訪或群眾事件,應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并及時化解矛盾。出現越級上訪,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5、凡屬兩委會研究決定的事,任何個人無權改變,卻有不妥,務必經兩委復議。
6、水、電、氣的使用,應勵行節約,不能鋪張浪費;辦公室電燈、電腦、電火盆、飲水機等電器設施,干部離開后應及時關掉所用電源;持續整潔、舒適的工作環境,辦公場所堅持每一天打掃衛生,做到辦公用品擺放整齊,用具有序,無雜物堆放,窗明幾凈。
二、會議制度
按時參加辦事處黨委、政府及上級組織召開的各類會議。參加會議實行簽到制,不簽到或由別人代簽的視為未到,如遇特殊狀況,村支部書記、主任向鎮黨委書記或鎮長請假,村文書向分管領導請假,未經請假不參加會議的一次扣50元,遲到、早退的一次扣20元。參會人員務必提前5分鐘到會場,并將手機及其它通訊工具關掉或設為振動,嚴禁在會場說話、嬉笑、打鬧,持續會場秩序,違者,發現一次扣50元。
三、學習制度
嚴格執行除黨員學習以外的其他學習制度,強化政治理論學習,提高自身政治理論素質并按照鎮黨委的學習計劃,做好學習筆記和學習記錄。年內,學習筆記不少于1萬字。
四、議事制度
嚴格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有重大事項務必群眾研究討論,需召開黨員、干部、村民代表會討論決定的事項,務必按照有關程序要求進行,并做好記錄。
五、村干部民主測評制度
認真落實村干部民主測評制度。每年年底召開一次由黨員、村社干部、群眾代表參加的群眾滿意度評價大會,側重從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進行測評,測評分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四個等次。村級班子評價結果列入年終綜合考核,兌現獎懲。
六、便民服務制度
為方便群眾辦事,各村應嚴格執行“雙代服務”的相關要求,村三職干部為“雙代服務”代辦員,并做好坐班安排,上班時間務必堅持有一人坐班,切實服務群眾。
七、值班制度
村干部要認真做好村值班工作,并建立嚴格的值班制度。村定期、不定期進行抽查,對無故不值班者,發現一次處罰50元。
八、請銷假制度
實行嚴格請銷假制度。村干部有事外出務必請假,兩天以內務必向村支部書記請假,2天以上務必向辦事處黨委請假;支部書記、村主任有事外出務必向辦事處黨委書記請假;村上群眾外出活動,務必提前征得辦事處黨委、政府的同意后,方可外出,所有人員回來后,要及時向辦事處黨委、政府報告。如不履行,發現一次扣50元,并在全辦事處進行通報批評。
九、干部紀律
1、村級干部之間務必團結互助,互諒互讓,要有大局意識,要持續團結一致、奮發有為的精神狀態和艱苦樸素、清廉務實的優良傳統,嚴禁各行其事,出現不團結狀況,造成較大影響或后果的,按照其他規定處理。
2、嚴格遵守廉潔自律各項規定,堅持事議兩公開,不得假公濟私,不準利用職務之便索賄受賄,遇到親朋好友辦事,不準違反規定開綠燈。村、財務嚴格按規范化管理運轉,并經常性開展自查活動,對違反財經紀律的,視其情節進行黨紀、政紀處分,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進行依法處理。
3、村干部要嚴格執行《村級財務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嚴肅財經紀律,由書記先審核,主任后簽報,嚴格按程序執行。做到專款專用、不截不挪,不公款私存,公物不得私借,隨取隨用、隨收隨存。
4、村要堅持黨務、財務、村務定期公開制度。每季度公開一次要有記錄,年底在村民代表大會上通報。進一步規范“一事一議”審批程序,收費申報公示,嚴防農民負擔反彈。
5、村要嚴格控制費用開支,工作餐每人不得超15元,中午除接待來人外,禁止飲酒。
6、嚴禁村干部在公共場所參與賭博,發現一次扣100元。
十、職責追究制度
對村干部在工作中職責心不強、作風漂浮、工作方法不當等原因導致工作失誤并造成重大后果的,實行誡勉談話和職責追究,由鎮黨委指定專人對其進行誡勉談話,督促其及時進行整改,對其造成的后果由職責人承擔,對構成違紀的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對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關于村干部規章制度篇11
一、加強日常管理
(一)落實管理責任
縣干部駐村幫扶工作領導小組要切實擔負起責任,負責統籌協調、培訓指導、督查考核,對農村第一書記和駐村工作隊員按照屬地在編千部進行日常管理;鄉鎮黨委和政府要加強對駐村工作隊的具體指導,支持駐村工作隊落實精準幫扶政策措施,幫助駐村工作隊解決實際困難;包村單位(黨組)要落實管理責任,對包村領導于部、駐村工作隊長、農村第一書記、駐村工作隊員結對幫扶覺員千部加強管理指導,主要領導干部要定期走訪駐村干部,幫助解決問題。
(二)健全工作制度
駐縣工作大隊長要落實月例會、季度匯報、年度述職制度建立工作例會制度,縣干部駐村幫扶工作領導小組每月組織召開1次駐村工作隊長會議。駐村工作隊要建立臺賬制度,落實定期報告制度,每半年向縣干部駐村幫扶工作領導小組和派出單位報告思想、工作、學習情況。建立考勤管理制度,嚴格落實吃住在村,全脫產投入幫扶工作的要求,規范駐村干部請銷假報批程序。建立學習培訓制度,通過專題培訓、現場觀摩、經驗交流等方式,加大對脫貧攻堅方針政策、科技知識、市場信息等方面培訓力度,不斷提高工作能力。建立紀律約束制度,促進駐村干部遵規守紀廉政勤政,要防止形式主義,用制度推動工作落實。
(三)加強作風建設
認真落實“作風建設年”各項工作部署,廣泛開展調查研究在駐村幫扶中練就過硬作風、豐富工作閱歷,在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中提升政治站位、提高工作能力,在真心實意向人民學習中拓展工作視野、提高理論聯系實際的水平,在傾聽人民呼聲和虛心接受人民監督中自覺進行自我反省、自我批評、自我教育,在服務人民中不斷完善自己、提高自己,持之以恒克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久久為功,祛除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做到信念過硬、政治過硬、貴任過硬、能力過硬、作風過硬。
二、加強考核激勵
(一)加強考核縣干部駐村幫扶工作領導小組出臺考核方案。省、市駐村工作隊的考核由縣干部駐村幫扶工作領導小組聯合省、市駐縣大隊及所駐鄉(鎮)進行考核。縣駐村工作隊的考核由縣干部駐村幫扶工作領導小組牽頭,各鄉(鎮)具體組織實施。堅持考勤和考績相結合,平時考核、年度考核與期滿考核相結合,工作總結與村民測評、村干部評議相結合,提高考核工作的客觀性和公信力。考核具體內容上,突出對駐村工作隊履職盡責、完成目標、工作實績、聯系群眾等情況的考核,具體考核指標要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年度考核結果送派出單位備案。
(二)表彰激勵考核結果作為駐村干部綜合評價、評優評先、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據。派出單位要加強對駐村干部的關懷激勵,將駐村工作視為基層工作經歷,結合考核情況,對成績突出、群眾認可的駐村千部,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表彰;符合條件的,列為后備干部,注重優先選拔使用。
(三)嚴肅問責對領導不重視、幫扶成效不明顯的單位要進行通報;對幫扶責任落實不到位、駐村干部不作為、幫扶成效差的單位主要負責人要進行約談,責令限期整改;對群眾不滿意、不勝任的農村第一書記和駐村工作隊員要退回原單位,2年內不得提撥使用、評先評優;對弄虛作假、失職失責,或者有其他情形、造成惡劣影響的,進行嚴肅處理;同時,依據有關規定對派出單位和管理單位有關負責人、責任人子以問責。
關于村干部規章制度篇12
為加強鎮村干部管理,嚴肅干部紀律,在全鎮形成團結、奮進、廉潔、務實、高效的良好工作氛圍,促進各項工作落實,根據有關黨紀、政紀規定,制定以下若干制度。
一、工作制度
1、按照工作需要,所有機構改革上崗干部,全部定崗到位,理順管理層次,明確工作職責。
2、全體黨員、干部職工必須牢固樹立“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思想,增強搞好工作,為民服務的責任感和使命感,顧全大局,服從組織分配,積極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3、請銷假制度。實行每周六天工作制,工作期間原則上不準請假,如有特殊情況應嚴格履行請銷假手續:婚假期限為一個月,產假期限為三個月,特殊事假一天以內由主管領導審批,一天以上由書記、鎮長審批,請假一律憑領導簽字批準后的假條到辦公室備案,嚴禁捎假。行政村支部書記外出超過一天,必須向書記、鎮長請假。
4、實行百分制考勤制度。各口、總支每天分別點名,每周一例會實行全體鎮干部集中點名,缺勤一次罰款50元。早8點上班,下午6點下班,中午12點至下午2點午休,上班遲到、早退1小時的每次扣10元工資,2小時以上的扣工資20元。考核標準:
(1)、上班、例會、集中學習遲到、早退一次扣0.5分,曠會一次扣1分;
(2)、事假累計超過7天的,一天扣0.5分;
(3)、曠工一天扣2分。
(4)、年度考勤為全勤的,加1.5分;
5、實行曠工處罰制度。凡曠工者,扣除日工資,月曠工累計3天以下者,除扣除日工資以外,大會作檢討;年累計曠工15天以上者,還要寫出書面檢討,年度公務員考核評定為不合格(不稱職)格次,年連續曠工15天以上30天以下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二、學習制度
6、全體鎮村干部要自覺加強_的學習,自覺加強各種業務知識學習,增強政治理論水平,提高自身工作能力。
7、學習實行集中學習和分散學習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每周五下午在鎮集中學習,平時由各單位自行組織學習。
8、集中學習無故缺席者每次罰款50元,遲到或早退者每次罰款10元,由財政所負責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三、工作紀律
9、對上班不堅守崗位、辦事拖拉、服務不熱情、解決問題不力、群眾有反映的給予大會通報批評,造成不良影響或損失的,根據情節輕重,按失職瀆職追究責任。
10、嚴禁干部利用上班時間從事第二職業,一經發現,上報調離或停崗。
11、嚴禁干部、職工在上班時間打撲克、下棋、上網打游戲等,違犯一次扣工資20元、并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12、實行首問接待負責制。不準給群眾擺架子、耍態度,打罵群眾;不準向群眾索取財物、要吃要喝;不準在建房、拆遷、扶貧、救濟、救災等工作中優親厚友,假公濟私,一經發現,立案查處。
四、機關管理制度
13、堅持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白班時間為早8點至晚6點,夜班時間為晚6點至次日早8點。值班人員負責值班期間的電話接轉,上通下達、確保通訊暢通,嚴禁脫崗和擅自離崗,對值班期間不堅守崗位延誤工作或出現事故的,堅決追究值班人員責任。
14、認真做好交接班,下一班人員未接班之前,上班人員不能離崗,交接時要對電話紀律和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交接清楚,防止工作脫節。
15、每天早6點開門,晚11點前鎖門,外來車輛一律不準在機關大院內停放,嚴禁值班人員將大門鑰匙外借或供其他人再配,一經發現,扣工資100元,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值班人負責,并按規定追究相應責任。
16、因工作失職造成物品丟失、損壞的由具體責任人按原價賠償,找不出具體責任人的,全體當班人員按原價2倍標準進行集體賠償
五、干部廉潔自律制度
17、全體鎮、辦、村干部必須樹立勤儉節約、艱苦樸素的優良作風、自覺加強學習,增強拒腐防變的主動性和自覺性。
18、全體工作人員中午嚴禁飲酒,更不準酗酒滋事或在機關院內吵鬧打罵;否則,一律停止工作,停發工資、嚴肅處理。
19、鎮村干部職工本人及直系親屬婚、喪、假、娶,需首先報告黨政辦公室,不準私自亂發請貼,亂打招呼。
20、不準搞陽奉陰違、挑拔離間、搬弄是非,拉幫結派,做不利于機關團結的事;不準為個人私益而抬高自己,打擊別人;嚴禁公私不分或變相侵占國家集體財物。
關于村干部規章制度篇13
村干部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增強村干部的職責意識和服務意識,充分調動村干部工作的用心性和主動性,切實加強村級組織建設,規范村干部隊伍管理,促進農村改革、發展和穩定,根據《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暫行條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和市縣關于加強基層組織建設的相關政策法規,結合我鄉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中的村干部,是指各村的村支兩委班子成員。
第三條:按照分級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村干部由鄉黨委、政府負責監督管理。
第二章:管理辦法
第四條:各村級組織要保證正常運轉,所有村干部要做到隨喊隨到。嚴格村干部的請假制度,因事因病支部書記(村主任)請假3天以上、其他村干部請假5天以上的,要向鄉黨委、政府主要領導請假匯報,由黨政辦做好登記,作為年終考核的依據。
第五條:村干部要服從黨委政府的領導和駐村干部的指導;及時準確傳達黨委政府的會議精神,按時完成黨委政府分配的工作任務。
任期內,村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鄉黨委、政府給予免職或責令辭職,不辭職的給予停職,情節嚴重的給予撤職處理。從處理之日起,報縣財政停發其村干部待遇,并按規定不得享受離任村干部的各項優待政策。
1、違法犯罪的;
2、違反_政策法規的;
3、私分、貪污、挪用錢物;或拒不執行村級財務管理規定,造成村內群眾反響強烈的;
4、決策失誤或嚴重失職造成所在村經濟發展環境極差、社會治安混亂、安全事故多發、群體上訪頻繁的;
5、拉幫結派、制造矛盾,致使班子內部不團結造成工作癱瘓的;
6、不履行工作職責,或不勝任現職工作,又不理解其他安排的;
7、涉黃涉賭涉毒;或因生活作風問題造成極壞社會影響的;
8、對抗上級的政策和決議,拒不理解鄉黨委政府的工作安排;在公共場所打架斗毆,謾罵領導,酗酒鬧事,無理取鬧,情節惡劣的。
9、村支部書記(村主任)不假外出連續15天以上,其他村干部不假外出連續20天以上的。
10、連續兩年在村級禮貌績效考核中排行全鄉末名的;或適用上級制訂的一票否決政策應予以免職的;
第六條:所有村干部要持續通訊暢通,鄉里召開各類會議,任何村干部不得無故缺席、遲到、早退。會議要做好筆記。遲到一次從年終補貼中扣10元,缺席一次扣30元(落實到人頭)。
第七條:鼓勵村干部在農業產業化、新農村建設、項目建設、招商優環等方面充分發揮模范帶頭作用,對做出突出貢獻的村干部,給予必須的獎勵。
第八條:建立村主要領導述職制度,每年村支部書記(村主任)應向鄉黨委、政府作一次述職報告。
第九條:嚴格執行村務、黨務公開制度,規范村級財務管理,會計、出納分設,各村到鄉領款至少有兩名以上村干部到場。村級財務每年集中會審四次以上,村級紀委委員要參與村級財務會審,審查簽字把關。財務會審結果要透過必須的形式向群眾公開,并及時向村賬鄉代管辦報賬。對不能及時上報村級賬務的村,鄉里一律停撥該村所有下拔資金。
第十條:村干部任職期間除享受上級的補貼外,年終各村績效工資與工作業績掛鉤。
第三章:附則
第十一條:本辦法由中共__鄉委員會、__鄉人民政府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關于村干部規章制度篇14
一、適用對象:
各村兩委干部。
二、追究范圍:
各村兩委干部在工作活動中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進行問責。
1、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法律、法規和鎮黨委、鎮政府的各項規章、制度及鎮黨政班子集體研究決定實施的工作事項落實不力,造成一定影響和后果的;
2、在貫徹落實重大事項決策和管理上不能與鎮黨委、鎮政府保持一致,獨斷專行,自搞一套,造成一定影響和后果的;
3、對當前重大工作事項(精準扶貧工作、矛盾糾紛調處、環境衛生綜合整治、_等重大工作事項)思想不重視,認識不到位,對工作只作表面上的部署,不認真進行分析研究,敷衍了事,消極應付,影響全鎮各項重大工作整體水平的。
三、追究方法及程序
進行問責時,先由駐村干部和分管領導對追究人提出意見,聽取當事人口頭或書面解釋,再提請鎮黨政班子集體審定予以問責。
1、每發生一起被追究的事項,首先在全鎮范圍內進行通報批評,再由鎮紀委對班子成員進行誡勉談話,并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黨紀、政紀處分;
2、凡因工作推進不力的,實行連帶責任追究,分管該項工作的村干部以及村書記主任都必須進行問責;
3、年度累計被通報批評三次或三次以上的、被誡勉談話兩次或兩次以上的干部將扣除當年度績效工資,并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黨紀、政紀處分;
4、凡年度內有此類情況發生的村取消當年單位評先資格;
四、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一)值班制度。村干部實行輪班制度,確保每天有人在村辦公場所值班。由鎮紀委負責督查,發現1次不按時到位,在全鎮范圍內進行通報批評。
(二)請銷假制度。黨支部書記、村主任因公因私請假,必須向鎮主要領導以及駐村組長報告;其他村兩委干部因公因私請假,必須向駐村組長以及村書記主任報告。若不按要求履行請假和報告程序的,每查處1次,在全鎮范圍內進行通報批評。
(三)會議制度。所有村干部必須按時參加鎮黨委、政府召集的會議和重大活動,無故缺席1次或累計遲到2次的,將在全鎮范圍內進行通報批評。
(四)信息報送制度。各村必須于規定時間內報送相關信息材料,逾期1次不報者,將對村分管干部以及村書記主任進行通報批評。
(五)應急制度。村干部必須保持信息暢通,遇有緊急情況,接到通知必須按時到位。打電話不接、不回者,在全鎮范圍內進行通報批評。
五、重大事項問責制度
(一)矛盾糾紛調處工作
矛盾糾紛調處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和“屬地管理”原則,各村要及時處理解決群眾來訪的各種矛盾糾紛,做到隨到隨辦,立即解決,不推諉扯皮,不上交矛盾,不得造成越級上訪。因矛盾糾紛排查和調處工作不力,造成群眾赴鎮、縣、省上訪的,將按以下問責辦法進行處理。
1、各村每發生1人次赴鎮上訪的案件,對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進行通報批評,并扣除1個月績效補貼;各村三個月內連續發生2人次赴鎮上訪的案件,對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進行誡勉談話,并扣除2個月績效補貼;各村三個月內連續發生3人次赴鎮上訪的案件,實行“一票否決”,取消該村年度評優評先資格,對村黨支部書記進行撤職、村委會主任進行停職。
2、每發生1人次到縣上訪或到省上訪案件,實行“一票否決”,取消該村年度評優評先資格,對村黨支部書記進行撤職、村委會主任進行停職。
(二)環境衛生綜合整治
根據鎮衛生檢查組每周抽查結果,每月匯總統計,月排名后3名的村委會,第一次進行通報批評,第二次(連續)進行誡勉談話,第三次(連續)實行黨紀組織處理。
(三)人口與_工作
嚴格執行縣人口與_工作責任追究有關規定,對造成我鎮計生工作被動局面的,不完成鎮下達的人口與_工作各項任務的,視情況給予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黨紀、政紀,停薪、停職、撤職等處分。
(四)精準扶貧工作
各村兩委干部不履行職責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責任追究。
1、貫徹上級精準扶貧精準脫貧政策不到位、落實上級有關要求打折扣的;
2、幫扶工作不到位,貧困戶幫扶措施落實不到位,導致貧困戶應享受而未能享受教育、醫療、住房等相關扶持政策的;
3、擅自調整資金使用范圍、標準,變更項目內容或者不按規定程序開展扶貧工作的;
4、強令、指使、授意下級單位或者工作人員違反規定審批、安排、驗收扶貧資金項目的;
5、在檢查驗收和交叉檢查中,弄虛作假、敷衍了事的;
6、其他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的。
六、紀律要求
1、堅持集體決定高于一切,千方百計將決定落實到自己的行動之中,共同維護組織的形象。
2、堅持盡心盡責,團結互助,既努力抓好、維護好鎮委鎮政府各項工作,又相互支持、幫助,共同構建和諧。
3、堅持發揮主觀能動的作用,勤奮認真,盡可能避免因其他因素對工作的影響,盡可能減少失誤,避免不該有的風險產生,及時發現并糾正錯誤,減少損失,爭做稱職、優秀的合格干部。
關于村干部規章制度篇15
一、分工負責制度:村干部的分工由村黨支部根據本村工作需要和每個干部的素質狀況,統籌考慮,確定分工,并報鎮黨委、政府備案。
二、考勤制度:村干部每月工作時間不少于15天,考勤由包村干部負責,鎮黨委每月檢查一次,每季度進行匯總,半年評比一次。對沒有完成出勤天數的,每少一天扣除村辦公經費20元。
三、工作制度
(1)有強烈的事業心、責任感,堅守工作崗位,不隨意脫崗。
(2)密切聯系群眾,關心群眾疾苦,善于做群眾工作,不脫離群眾。
(3)處事公道正派,作風嚴謹,不做有損黨員干部形象的事。
(4)正確行使黨員、村民賦予的權利,依法辦事,廉潔自律,不濫用職權,不以權謀私。
(5)與時俱進,勤于學習,勇于創新。
(6)服從大局,積極完成任務。
四、財務制度
嚴格執行“村財鎮管”制度,從上級部門爭取的資金必須交鎮財政所,納入“村財鎮管”,對違規責任人嚴肅查處。
五、坐班制度
村“兩委會”每天至少安排一人在村活動室坐班辦公,周一到周五每天9:00—15:00為正常坐班時間。各村也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確定,但原則上不少于5天,每天不少于6個小時,坐班人員要填寫好《村級工作日志》,做好上傳下達,辦理群眾來辦事項,調處各類矛盾糾紛,及時處置突發事件。
六、為民服務代理制度
認真履行為民服務職責,堅持便民高效、公開公正、依法合規、無償服務的原則,為群眾提供黨務類、政務類、經濟發展類、社會生活類以及其他服務類代理服務,對直接能辦結的應及時辦理,對不能直接辦理的,說明理由,講明條件,承諾辦理,一般在2-3個工作日內辦結,并將辦理結果及時反饋給申辦人。
七、請銷假制度
村干部因私外出必須辦理請銷假手續,村“兩委會”一般干部向支部書記請假,村支部書記、村主任因私外出必須向鎮黨委、政府請假,3天以內向片長請假,3天以上向鎮黨委書記或鎮長請假。
八、安全制度
村干部在履行職責辦理村務時,必須嚴格遵守各項安全制度,落實好安全防范措施,切實保護好自身的安全,不能發生任何人身安全事故。嚴禁在辦理村務時喝酒、賭博、酒后駕駛等違規行為發生。
九、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制度
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和村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在離任時,由鎮財政所和農村經濟管理機構對其任期內的經濟活動進行審計,審計結果向村民公開。
十、責任追究制度
村干部在工作中違反有關規定和要求,造成工作失誤,損害了黨和國家的事業以及村集體和村民的利益,造成不良影響,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追究其領導責任、直接責任或相關責任;觸犯刑律的,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責任追究的范圍主要包括:辦事不公、以權謀私、為政不廉;違反議事決策程序。擅自決策,造成不良后果;村務管理混亂,村務不公開或假公開;違反財務管理規定,造成對集體資產、資金流失的;亂集資、亂攤派,隨意增加農民負擔的;本人違反__或__工作目標責任不能完成,造成人口失控的;對村民提出的正當要求,能夠解決而不解決或久拖不解決的;鎮黨委、政府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不按時完成的;違反__發展、黨費收繳規定的;鬧不團結,作風霸道,方法簡單粗暴,影響村內工作正常開展的;違反印章使用規定,造成嚴重后果的;沒有及時調解各類矛盾糾紛,引發上訪或造成事態擴大的。根據情節輕重和造成的后果,按有關規定給予教育、誡勉、調整、罷免、撤職等處理;對違反__和國家法律法規的,依照有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關于村干部規章制度篇16
一、認真貫徹落實黨在農村的各項方針政策,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和鄉鎮鎮黨委、政府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村干部要與鎮黨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的執行鎮黨委、政府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及各項決定。
三、村干部之間必須團結互助,互諒互讓,要有大局意識,要保持團結一致、奮發有為的精神狀態和艱苦樸素、清廉務實的優良傳統,嚴禁各行其事。
四、嚴格執行黨員學習議事日制度,強化政治理論學習,提高自身政治理論素質。
五、嚴格履行工作職責,對工作認真負責,不得以任何理由對工作職責范圍內的事敷衍塞責。因工作責任心不強、工作措施不力而導致工作失誤的,如重大__、治安事件的按照__、治安責任追究制度嚴肅處理。
六、嚴格遵守廉潔自律各項規定,不準利用職務之便索賄受賄或違規辦事,并經常性開展自查活動,對違反有關紀律的,視其情節進行黨紀、政紀處分。
七、鎮黨委每年對村干部進行一次全面考核,考核結果作為獎懲和調整使用村干部的重要依據。工作成績突出、群眾滿意度高的村干部由鎮黨委按有關規定給予榮譽或物質獎勵,并和干部的工資獎金掛鉤;對年度考核不稱職的村干部,予以批評警告;對連續兩年考核不稱職的,予以責令辭職、免職或依法罷免。
關于村干部規章制度篇17
一、學習制度
每周一村黨支部書記主持召開一次村兩委會議,研討一周的工作安排,帶領村兩委干部學習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政策和普法教育及相關法律法規知識。每月初及時召開村_例會。村干部在參加會議時,應自覺遵守會場紀律,不得遲到早退,請假要履行手續,開會時保持會場安靜,并做好記錄備查。
二、坐班辦公制度
村兩委干部實行輪流坐班和值班制度,處理日常事務和接待群眾來訪。每天保證至少有兩名村干部在班,實行簽到制和八小時工作制。坐班人員和時間保持相對固定,并向群眾公開。坐班干部公布聯系電話,保證在坐班時間內及時解決村事務。定期和不定期檢查村干部坐、值班到位情況,檢查結果在黨支部會上通報,并將村干部坐班辦公情況列入鎮黨委對村干部年度目標責任制考核中。
三、請銷假制度
村干部因事、病等,不能參加學習、會議的,須向村黨支部書記請假。因事外出3天以內的,由各村聯系領導批準;請假3天以上,需具備書面請假手續。村干部全年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
四、述職述廉制度
村干部述職述廉每一年進行一次。參加會議的人員由村干部、黨員代表、村民代表組成。村黨支部書記、居委會主任向參會人員報告半年來的主要工作進展情況、所取得的成效、廉潔自律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今后的工作計劃,同時進行群眾滿意度測評。
五、獎懲制度
1、實行村干部崗位工作千分制目標考核制度。按《吳山鎮村干部千分制目標考核制度》內容,鎮組織辦會同有關部門,年終對村的農業、安全、_、基層組織建設、黨風廉政建設等工作運行情況進行一次全面考核。將季度督查情況和年終考核情況與每年一次的村干部民主測評情況進行綜合考評,所得分數為村當前年度的目標考核綜合得分,綜合考評結果將作為村干部獎勵報酬兌現的主要依據。
2、按時完成鎮黨委政府安排布置的各項工作,按要求及時上報鎮上的各類材料、報表。未及時完成和上報的,需加強力量,限期完成。
3、對禁燒、防洪、嚴打、拆遷等臨時性工作和重點工作進行專項督查考核,督查考核的結果要進行通報,并與年終獎勵報酬掛鉤。
關于村干部規章制度篇18
一、學習培訓制度
(一)學習內容,重點是_、時事政治、農村政策、法律法規、科學技術和業務知識及其它相關內容。
(二)堅持理論聯系實際的學風,結合工作實際,每年進行一次學習體會交流。
(三)遵守學習紀律。集中學習期間,不無故缺席,不遲到、不早退,不得做與學習無關的事。
(四)鎮黨委定期輪訓干部,根據不同對象制定具體培訓內容,確保在職干部每年培訓時間不少于5天。新上崗的村干部,上崗前須參加崗位培訓和專業培訓,掌握專業知識。
(五)各村每月集中學習一次,學習時間不少于1小時,并做到集中學習與分散自學相結合,每月自學不少于4小時。集中學習時要有專人記錄。
二、工作制度
(一)工作要有計劃性、連續性。每月底要召開村務會,交流本月工作完成情況,研究部署下月主要工作,并把總結和工作安排情況報鎮分工干部。
(二)堅持正常考勤,村干部每天必須按作息時間到村部簽到上班,注明當日的工作內容及去向,考勤結果納入年終考核。
(三)村干部輪流值班,及時做好上傳下達工作,及時記載本村每天工作運轉情況。
(四)嚴格履行崗位職責,不斷提高工作效率,做到矛盾不上繳,按時、高質、創造性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五)村務議事實行民主集中制。凡屬組織人事、大額經費開支、集體資產租賃、招標承包、重大決策等重要事項均須經過村兩委會集體討論決定。按規定應由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的事項應交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
(六)講究工作方法,嚴格依法辦事。做群眾工作以理服人,不得簡單粗暴,更不得采取打罵等強制手段。
(七)切實為群眾解難事、辦實事,及時解決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
(八)村干部的請銷假。
1、病假:因病不能工作,需要休息的村主要干部,必須持有病歷和書面請假條,一周以上的由鎮黨委、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審批。病假期滿,經診斷確需繼續休息的,必須重新辦理請假手續。
2、事假:村主要干部因私事請假,必須按規定履行請假手續,3天以上的,向片長請假,7天以上的書面報鎮主要負責同志審批。
3、村主要干部因公外出三天以內的,要向片長請假,同時必須電話報鎮政府辦公室。三天以上,書面報告黨委、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批準,如在途中因事不能及時返回,必須電話報告鎮主要負責同志,并按時銷假。
4、假期結束,必須按時或提前向批假人報到銷假。否則,超期部分作曠工處理。
5、村一般干部的請銷假,由各村黨(總)支部書記視情況直接批準。
三、審計制度
(一)村定額干部的審計內容主要包括:任期內的各項指標完成情況、精神文明建設情況、社會事業發展情況、各項經濟收支、往來及個人廉潔自律等情況。
(二)村級定額干部審計包含在職審計和離任審計兩個方面。在職審計,每年由鎮審計部門組織對5—6個村進行審計。村定額干部提拔、換崗、調動、退職、離職都必須接受相關的離任審計。
(三)審計結果作為村級干部提拔、升降、輪崗的重要依據。對審計過程中發現的違紀行為,按照規定移交紀檢監察部門處理。
四、民主評議村干部制度
村干部在做好工作小結的基礎上,每年向黨員、村民代表大會至少述職一次,然后由全體黨員、村民代表根據德、能、勤、績、廉及述職情況進行測評。
測評等次分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不稱職票超過30%的,由鎮黨委實行誡勉談話:連續兩年不稱職票超過30%,本人應提出辭職申請,如不自愿辭職,則實行責令辭職。
五、辭職制度
村干部辭職包括自愿辭職,引咎辭職、責令辭職三種類型。
(一)自愿辭職
1、村干部由于能力、身體及不能發揮專長等原因,要求不再擔任領導職務的,可以自愿提出辭職。
2、村定額干部自愿辭職,由本人向鎮黨委提出書面申請,鎮黨委在接到申請后15天內作出接受與否的答復;村民委員會主任、副主任的辭職,由本人書面申請,經村民代表大會通過;村誤工干部自愿辭職,由本人書面申請,村黨組織研究答復。
(二)引咎辭職
1、村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應當引咎辭職:
(1)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處分的;
(2)因盲目決策或違反決策程序給集體和群眾造成重大損失的;
(3)由于工作不負責任,致使管理范圍內發生重大事件的;
(4)個人品德、行為不端,或發生其它與領導干部身份不相符的行為,造成嚴重后果的。
2、符合上述四種對象的村干部,應主動向鎮黨委遞交引咎辭職申請,鎮黨委在接書面申請后15天內作出答復。
(三)責令辭職
1、村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實行責令辭職;
(1)在全鎮綜合考評中,連續兩年處于全鎮末位的行政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
(2)連續兩年不完成鎮下達的主要經濟指標的行政村黨組織書記;
(3)各村年度工作實績考核連續兩年在末位的分管負責人;
(4)群眾公認度低,干部考察民主測評結果連續兩年不稱職率超過30%,且測評結果與組織考察掌握的情況一致的;
(5)在領導班子中鬧無原則糾紛,嚴重影響班子團結的;
(6)符合引咎辭職條件,而本人不主動遞交辭職申請的。
2、責令辭職由鎮黨委根據考核考察情況,集體研究決定,下發書面通知。
3、責令辭職的村干部在接到通知的15天內提出書面辭職申請,需經村民代表大會通過的,必須由村民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關于村干部規章制度篇19
一、學習制度
1、每周星期三下午集中學習《黨章》、《憲法》、政策、路線、方針,傳達黨內文件,并做好學習筆記。
2、積極宣傳和搞好辦公室建設,主動做好干部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3、支部要帶頭自覺參加總支安排的學習任務,安排時間和地點集中學習。
4、定期聯系所負責包扶包建村工作,了解情況,掌握信息,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5、支部成員每月進行一次__,如遇特殊情況隨時報告。
二、三會一課制度
1、支部黨員大會。按照黨章規定,支部黨員大會一般每三個月召開一次。主要內容:(1)定期聽取支部委員會的工作報告,對支部委員會的工作進行檢查和監督;(2)討論并決定黨支部的重大問題。如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的決議、指示和具體計劃與措施;新黨員的發展;預備黨員的轉正;優秀黨員的表彰;違紀黨員的處理等。(3)選舉支部委員會,補選支部委員,選舉出席上級黨員代表大會的代表等。
2、支部委員會通常每月召開一次,主要內容是聽取匯報、分析黨員隊伍狀況,制訂教育管理措施,討論發展黨員工作,研究工會和共青團提出的重大問題,檢查總結辦公室支部自身建設情況,提出下一階段工作意見。
3、黨小組會通常每月召開一次,由黨小組組長召集,其主要內容:組織黨員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國家的法律、法規和上級黨組織的決議,學習黨的基本知識,匯報黨員思想、工作、學習情況,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反映黨內外群眾意見和要求,安排布置工作和落實政策等,黨小組學習也可結合辦公室政治學習進行。
4、黨課教育。搞好黨課教育是黨組織的一項重要工作,也是對黨員教育最經常、最基本的一種形式,每年安排兩次,黨課教育可吸收優秀團員優秀分子和預備黨員參加。
三、__制度
1、支部每半年召開一次__,交流思想,開展批評,轉變作風,增強團結,促進工作。
2、__,要堅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則,充分發揚黨內民主,發揮組織和廣大黨員的積極性、創造性。
3、__,要將重大問題交廣大黨員討論,充分聽取黨員意見,集思廣益,改進工作。
4、在__中要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作自我批評要不夸大,不縮小,批評別人要根據事實,不能道聽途說、無中生有,切實做到擺事實、講道理,與人為善,治病救人。
5、__應該以正面教育和自我批評為主,避免出現過火斗爭,無原則的糾紛。
6、通過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要達到相互學習、取長補短,增進團結的目的。
四、 制度
1、每半年召開一次 。
2、每名黨員干部要結合思想工作實際,撰寫不少于2500字的黨性分析材料,經支部審查修改后,在 上進行發言,其它黨員要提出誠肯的批評意見和建議。
3、黨員干部要根據批評意見,制定整改提高措施,支部要落實專人監督整改,并在一定范圍內通報 召開情況。
五、征求意見制度
1、在大街設置征詢意見箱,公布熱線電話。
2、每半年召開一次由支部黨員、群眾代表、服務對象參加的征詢意見會。
3、開展走訪活動,深入鄉鎮、部門、包扶包建村征求意見。
4、對征求的意見進行歸納整理,制定措施,落實專人進行整改,并將辦理結果向提出意見的單位和個人進行通報。
六、民主監督評價制度
1、每年邀請人大代表、__、服務對象代表、老干部代表各5人擔任義務監督員。
2、每半年召開一次義務監督員座談會,由政府辦主任通報政府辦工作運行情況,由義務監督員對政府辦各項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給予客觀公正的評價。
七、黨員活動日制度
1、黨員活動日制度是嚴密組織生活的重要制度,也是黨員加強組織觀念,享受黨員權利,履行黨員義務的體現。
2、每月15日下午為辦公室黨員活動日(如遇星期天,可適當調整)。
3、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傳達黨內文件。
4、每個共產黨員必須自覺參加雙重組織生活,以一名普通黨員的身份在辦公室黨員和干部面前起模范帶頭作用,因特殊情況占用學習日,應安排時間補上。
八、黨員密切聯系群眾制度
1、黨員密切聯系群眾是黨的群眾路線的具體體現,為密切黨群關系,必須建立聯系群眾制度。
2、支部每半年召開一次群眾座談會,或采取個別訪問的形式,聽取黨外群眾的意見,重大事件及時向群眾通報、宣傳、教育。
3、支部支委和黨員要建立分工聯系群眾責任制,支委要建立群眾聯系點,黨員要有自己的聯系戶。定期或不定期的到聯系點(戶)了解情況,聽取意見,接受群眾對支部或黨員個人的監督。
4、支部和黨員的聯系點要建立在最基層,支部負責對聯系點蹲點情況進行調查落實,對聯系群眾不到位的情況提出批評并做出總結并向總支匯報。
九、黨員談心制度
1、每季度開展一次談心活動,談心面不少于支部黨員總數的三分之二。
2、談心活動要適當吸收非黨干部、群眾代表參加談心,并做好個人記錄。
3、對提出的意見和建議進行歸納整理,制定整改措施,明確今后努力方向。
十、培養積極分子入黨制度
1、支部要加強對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和考察,建立積極分子隊伍,做好黨的基本知識培訓,選好發展對象,搞好考察培養、考察記錄,堅持個別吸收原則,把好黨員的入口關、質量關。
2、支部對確定的黨員發展對象,要經過一年以上的培養考察期,具備發展條件的要經對支部大會討論通過。實施發展黨員公示制度,進一步聽取黨內外群眾對公示對象的意見,接受群眾的監督,并將公示的情況向機關工委申報,機關工委審查同意后方可發展吸收。
3、黨員發展對象經機關工委審查同意后,按照要求填寫入黨申請書,經入黨介紹人介紹,支部黨員大會通過,逐步上報機關工委審批。
4、預備黨員被批準后,按黨章規定,在一年的預備期內要進一步教育、考察,發揚優點,克服不足。黨支部對考察合格的預備黨員應該嚴格按規定程序討論、辦理轉正手續。對考察不合格的應給予延長預備期或取消預備黨員資格。
十一、黨員民主評議制度
1、黨員民主評議是對黨員一個時期(一般是一年)的思想、工作、學習、組織觀念、黨紀等方面進行的全面評價和考核的重要方法和必要手段。
2、黨員民主評議每年年終進行一次,要按照中央組織部《關于建立民主評議黨員制度的意見》的要求,結合年終干部考評工作進行。
3、民主評議的主要內容是,按照黨章規定的黨員的標準,結合工作總結、黨建目標責任制執行情況,經過學習、教育、自評、互評、群眾評、組織評等幾個階段,對黨員做出正確的評價意見。
4、參加評議的黨員要本著認真、負責、嚴肅的態度,對每一名黨員根據本人的實際工作表現給與正確的評價。
5、通過民主評議黨員,表彰先進,鼓勵后進,妥善處理不合格黨員,從而達到提高黨員素質的目的,增強黨組織的凝聚力、戰斗力。
十二、支部黨建目標管理制度
1、為全面加強辦公室支部黨的建設,開創各項工作的新局面,對本單位的黨建工作實行目標管理責任制,黨支部書記為黨建目標管理第一責任人。
2、黨建目標管理責任制采取層層簽訂《目標責任書》的形式,把責任落實到人頭,每年由支部書記與各黨員簽訂《目標責任書》,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和規范化的管理體系。
3、黨建目標管理責任制的內容是:黨的思想建設、黨的組織建設、黨的作風建設、黨的制度建設、黨建與中心工作、黨風廉政建設、精神文明建設。
4、《目標責任書》實行每半年檢查一次,年終考核一次。考核成績為:優秀(90分以上)、合格(70--89分)、不合格(69分以下)。凡考核不合格的黨員要在支部大會上進行檢查,并做出承諾,連續二年考核不合格的,調離本單位。
關于村干部規章制度篇20
為了強化管理,切實增強宗旨意識,規范干部工作程序,轉變干部工作作風,樹立為民、務實、清廉的干部形象,體現基層黨員干部的先進性,確保各項工作任務全面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制度
1、認真貫徹落實黨在農村的各項方針政策,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和辦事處黨委、政府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2、各級干部與辦事處黨委、政府持續高度一致,不折不扣的執行辦事處黨委、政府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及各項決定。
3、嚴格履行工作職責,對工作認真負責,不得以任何理由對工作職責范圍內的事敷衍塞責。因工作職責心不強、工作措施不力而導致工作失誤的。如發生火災、重大__、治安事件的按照__、治安職責追究制度嚴肅處理。
4、村干部要隨時處理解決群眾來訪的各種矛盾糾紛,做到隨到隨辦,立即解決,不推諉扯皮,不上交矛盾,不得造成越級上訪。如出現越級上訪或群眾事件,應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并及時化解矛盾。出現越級上訪,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5、凡屬兩委會研究決定的事,任何個人無權改變,卻有不妥,務必經兩委復議。
6、水、電、氣的使用,應勵行節約,不能鋪張浪費;辦公室電燈、電腦、電火盆、飲水機等電器設施,干部離開后應及時關掉所用電源;持續整潔、舒適的工作環境,辦公場所堅持每一天打掃衛生,做到辦公用品擺放整齊,用具有序,無雜物堆放,窗明幾凈。
二、會議制度
按時參加辦事處黨委、政府及上級組織召開的各類會議。參加會議實行簽到制,不簽到或由別人代簽的視為未到,如遇特殊狀況,村支部書記、主任向鎮黨委書記或鎮長請假,村文書向分管領導請假,未經請假不參加會議的一次扣50元,遲到、早退的一次扣20元。參會人員務必提前5分鐘到會場,并將手機及其它通訊工具關掉或設為振動,嚴禁在會場說話、嬉笑、打鬧,持續會場秩序,違者,發現一次扣50元。
三、學習制度
嚴格執行除黨員學習以外的其他學習制度,強化政治理論學習,提高自身政治理論素質并按照鎮黨委的學習計劃,做好學習筆記和學習記錄。年內,學習筆記不少于1萬字。
四、議事制度
嚴格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有重大事項務必群眾研究討論,需召開黨員、干部、村民代表會討論決定的事項,務必按照有關程序要求進行,并做好記錄。
五、村干部民主測評制度
認真落實村干部民主測評制度。每年年底召開一次由黨員、村社干部、群眾代表參加的群眾滿意度評價大會,側重從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進行測評,測評分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四個等次。村級班子評價結果列入年終綜合考核,兌現獎懲。
六、便民服務制度
為方便群眾辦事,各村應嚴格執行“雙代服務”的相關要求,村三職干部為“雙代服務”代辦員,并做好坐班安排,上班時間務必堅持有一人坐班,切實服務群眾。
七、值班制度
村干部要認真做好村值班工作,并建立嚴格的值班制度。村定期、不定期進行抽查,對無故不值班者,發現一次處罰50元。
八、請銷假制度
實行嚴格請銷假制度。村干部有事外出務必請假,兩天以內務必向村支部書記請假,2天以上務必向辦事處黨委請假;支部書記、村主任有事外出務必向辦事處黨委書記請假;村上群眾外出活動,務必提前征得辦事處黨委、政府的同意后,方可外出,所有人員回來后,要及時向辦事處黨委、政府報告。如不履行,發現一次扣50元,并在全辦事處進行通報批評。
九、干部紀律
1、村級干部之間務必團結互助,互諒互讓,要有大局意識,要持續團結一致、奮發有為的精神狀態和艱苦樸素、清廉務實的優良傳統,嚴禁各行其事,出現不團結狀況,造成較大影響或后果的,按照其他規定處理。
2、嚴格遵守廉潔自律各項規定,堅持事議兩公開,不得假公濟私,不準利用職務之便索賄受賄,遇到親朋好友辦事,不準違反規定開綠燈。村、財務嚴格按規范化管理運轉,并經常性開展自查活動,對違反財經紀律的,視其情節進行黨紀、政紀處分,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進行依法處理。
3、村干部要嚴格執行《村級財務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嚴肅財經紀律,由書記先審核,主任后簽報,嚴格按程序執行。做到專款專用、不截不挪,不公款私存,公物不得私借,隨取隨用、隨收隨存。
4、村要堅持黨務、財務、村務定期公開制度。每季度公開一次要有記錄,年底在村民代表大會上通報。進一步規范“一事一議”審批程序,收費申報公示,嚴防農民負擔反彈。
5、村要嚴格控制費用開支,工作餐每人不得超15元,中午除接待來人外,禁止飲酒。
6、嚴禁村干部在公共場所參與賭博,發現一次扣100元。
十、職責追究制度
對村干部在工作中職責心不強、作風漂浮、工作方法不當等原因導致工作失誤并造成重大后果的,實行誡勉談話和職責追究,由鎮黨委指定專人對其進行誡勉談話,督促其及時進行整改,對其造成的后果由職責人承擔,對構成違紀的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對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