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轉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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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范本
建設工程轉讓合同范文一
甲方:天津市濱海新區中心商務區管理委員會 乙方:天津濱海新城建設發展有限公司
就濱海新區中心商務區響螺灣商務區、大沽地區和藍鯨島等區域市政工程建設事宜,甲方以BT方式委托乙方負責建設,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此共同恪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天津市濱海新區中心商務區響螺灣商務區、大沽地區和藍鯨島等區域市政工程。
1.2工程地點及規模
響螺灣商務區位于天津市濱海新區海河南岸,與塘沽外灘公園隔河相望,占地面積3.2平方公里;大沽地區位于海河以南,與于家堡金融區隔河相望,西至河南路,南至大沽排污河,東至中央大道,北至海河中心線,占地面積11.68平方公里;藍鯨島位于于家堡金融區東側海河出海口處,四面環水,占地面積1.28平方公里。
1.3工程內容
工程內容主要包括以上區域內的道路工程、景觀工程、綠化工程、照明工程、碼頭廣場工程、堤岸填筑工程、供熱站工程、雨污水泵站工程、綜合管網工程及項目范圍內的拆遷補償等。
1.4工程建設期
本協議項下工程建設期為8年7個月,開工日期為年2009年5月,竣工日期為2017年12月。
1.5工程質量
本協議項下工程質量標準為達到國家建筑工程質量驗收合格標準。
第二條 工程實施 2.1工程實施方式
本工程采用本合同約定的BT模式實施:乙方作為本項目的BT建設單位全面負責建設過程中的組織和管理工作,負責籌集本工程所需資金(包括征地拆遷、工程勘察、設計、監理、重要設備材料采購、施工及相關咨詢所需費用),負責建成后的交付及委托物業管理。完成上述工作后,甲方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給乙方回購款項。
2.2乙方應設立與本項目建設管理相適應的項目管理部,有足夠的專業管理人員,確保實現本工程的投資、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