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礦山轉讓合同
私人礦山轉讓合同范文1
受 讓 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國務院《探礦權采礦權轉讓管理辦法》和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受讓采礦權的基本情況
第1.1條 甲方轉讓給乙方的采礦權名稱:鳳凰縣吉信鎮老家田方解石礦、鳳凰縣吉信鎮巖口村方解石礦。
第1.2條 甲方轉讓的采礦權的許可證號:
C4331232009066130023175、C4331232009066130023177 第1.3條 甲方轉讓的采礦權發證機關:鳳凰縣國土資源局。 第1.4條 甲方轉讓的采礦權所涉及的采礦區的地理座標:見采礦證(附地理位置圖)
第1.5條 甲方轉讓的采礦權所涉及的采礦區的面積是:鳳凰縣吉信鎮老家田方解石礦0.0714平方公里、鳳凰縣吉信鎮巖口方解石礦0.0211平方公里。
第1.6條 甲方轉讓的采礦權的采礦許可證的有效期:叁年。 第1.7條 甲方轉讓的采礦權權屬情況:私營獨資企業。
第二條 轉讓方式及轉讓價格
第2.1條 甲方應將采礦許可證規定的全部采礦區塊的采礦權、礦山資產一次性轉讓,甲方和乙方在簽訂書面轉讓合同后,共同向鳳凰縣國土資源局申報。
第2.2條 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采礦權轉讓金。 該采礦權轉讓金總價款為:壹佰壹拾伍萬元人民幣。
第2.3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經審批部門批準后叁日內,乙方以轉帳方式向甲方繳付壹拾萬元人民幣,作為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轉讓金。甲方的采礦許可證及相關資料在全部完成與乙方的過戶手續交接后當日內,乙方一次性付清采礦權轉讓金壹佰零伍萬元。由乙方承擔采礦權轉讓及辦理過戶手續的全部相關費用。
第2.4條 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應在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的銀行帳戶內。銀行名稱:中國建設銀行慈利縣分行,帳號為4340613050019869 。
第2.5條 礦山及采礦權轉讓給乙方后,因甲方以前所產生的債權債務乙方概不負責。
第三條 違約責任
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違約金 50萬元。 第四條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4.1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4.2條 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向當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五條 附則
第5.1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代理人)簽字,并經國家主管部門批準后生效
第5.2條 合同正本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鳳凰縣國土資源局執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私人礦山轉讓合同范文2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多次協商,本著公平、自愿、互利的原則,現就商南縣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縣十里坪鎮西坪大理石礦)及該礦山甲方所有人完全自愿一次性轉讓給乙方等有關事宜特與乙方簽訂以下合同。
一、轉讓內容
商南縣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縣十里坪鎮西坪大理石礦)該一部礦山及公司企業;礦山范圍坐標及面積以采礦證上為準。
二、轉讓費:
商南縣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縣十里坪鎮西坪大理石礦)及該礦山一次性轉讓費為 元人民幣;此轉讓費價格甲方所有人堅決不得在任何時間、地點、堅決不得以任何方式、理由、借口和條件再隨意加價等;乙方把此商南縣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縣十里坪鎮西坪大理石礦)及該礦山的轉讓費在第一次按合同約定的數 支付給甲方后,此時商南縣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縣十里坪鎮西坪大理石礦)及該礦山甲方所有人從此之后再沒有任何一點股份、股權;商南縣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縣十里坪鎮西坪大理石礦)及該大理石采礦證礦山從此之后乙方占有、控股全部100%的股份、股權,商南縣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縣
十里坪鎮西坪大理石礦)及該大理石采礦證礦山全部歸乙方全權所有和支配,以后該公司企業及該礦山再生產、開采、轉讓、合作、承包、加工、銷售等過程中,甲方所有人堅決不得再參與、過問、干涉、設阻、鬧事、索款、欺詐等。
三、付款辦法:
元整的轉讓費,待甲方從工商局最快把法人代表及股份過戶變更給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人且把工商執照于過年前交給乙方后,乙方再支付給甲方 元的轉讓費;待甲方從國土資源局把采礦證上的法人過戶、變更給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其他人后,乙方把剩余的 人民幣支付清人甲方。
四、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工商局、國土資源局的過戶、變更法人由甲方負責協助辦理,費用自負。
2、礦山開始時的外圍村民關系由甲方協助解決。
3、上合同簽字之日甲方必須把該礦山及公司企業所有的證件、資料、報告、圖紙原件及公章、占地、占坡、修路、架電、用水合同及廠房、機械設備、廠房鑰匙等全部移交給乙方,歸乙所有。
4、甲方的全權代理委托書及所有證件資料必須真實、有效、合法,不得有任何隱瞞、欺詐行為。
5、乙方第一次支付給甲方轉讓費后,此商南縣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縣十里坪鎮西坪大理石礦)及該大理石采礦證礦山全部歸乙方全權所有和支配,甲方所有人從此之后堅決不得再與其他任何人商淡上礦山及公司企業的轉讓、退股、合作、甲、乙雙方人合同簽訂后當日,乙方支付給甲方承包、生產、銷售等有關事宜。
6、礦山以前甲方生產購買的空壓機、全部廠房、未銷售的礦石板材礦山現在有的所有機械設備、物品等現在全部歸乙方所有。
7、甲方必須在一周之內把原來生產開礦所有的人趕快讓其撤退,存在的任何矛盾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全部立即處理、清還,以保證礦山生產的暢通無阻,順利有序進行。
8、甲方礦山、公司及甲方股東、全權代理委托人之間堅決不得有任何矛盾和債權債務糾紛等,乙方把此礦山轉讓費支付給甲方全權代理委托人之后,甲方全權代理委托人必須把此礦山轉讓費支付給甲方礦山法人代表 本人。
五、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必須按照約定支付給甲方轉讓費。
2、甲方必須配合乙方做好開工生產前的所有協調工作,以確保乙方開礦生產的順利性、持續性、無阻性。
3、辦理恢復與治理方案和安全評估報告及采礦設計的資料證件由乙方負責承擔。
4、此商南縣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縣十里坪鎮西坪大理石礦)及該礦山從合同簽字之日前所有的矛盾和糾紛及債權債務糾紛全部由甲方全權負責承擔,以后礦山在生產等過程中若因甲方所有人的原因造成的礦山無法正常順利生產等,一切責任后果和經濟損失全部由甲方所有人全權負責承擔。
5、乙方每次付款以收條或銀行打款單為依據。
六、違約責任:
以上合同條款若甲方所有人任意違約其中一條款,此商南縣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縣十里坪鎮西坪大理石礦)及該礦山全部歸乙方所有和支配,甲方所有人按自動放棄對待外甲方還必須按乙方支付給的轉讓的兩倍返還給乙方作為違約金,若乙方違約,乙方支付的轉讓退股費甲方不予退還。
七、此合同未盡事宜,待時協商解決。
八、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鑒證人各執一份。
九、此合同從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發生一切法律效力并與公證處公證的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p副標題e
私人礦山轉讓合同范文3
雙方當事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法律有關規定,在平等自愿、等價有償、互惠互利、誠信公平的原則下,經過充分協商,訂立如下煤礦轉讓合同書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同雙方當事人
(一) 轉讓方: ﹙以下簡稱甲方﹚ 法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
(二)受讓人: ﹙以下簡稱乙方﹚ 法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
第二條 轉讓公司煤礦概況
(一)轉讓煤礦的名稱:
(二)轉讓煤礦的探礦許可證號:
(三)轉讓煤礦的地點及位置:該煤礦位于以區國土資源廳劃定界限為準。轉讓煤礦的坐標范圍,該煤礦的坐標為:采礦許可證劃定的范圍。
第三條 轉讓煤礦的財產及人員
(一)轉讓煤礦的地面及井下全部建筑物,構建物及其他附著物,供電﹑供水﹑排水﹑通風﹑通訊﹑生活﹑生產設施。
第四條 轉讓煤礦的總價款
甲方轉讓給乙方的煤礦財產的總轉讓價款為 萬元(大寫; )。
第五條 轉讓煤礦價款的支付
(一)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轉讓金 萬元(大寫;同時完成煤礦的交接事宜。
(二)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最后轉讓金 萬元(大寫:
(四)轉讓金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為準,并以轉賬憑據為證。
第六條 煤礦移交后的風險責任
(一)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將煤礦移交給乙方以后,該煤礦的全部風險責任均由甲乙雙方按責任劃分承擔。
(二)前項風險責任是指如下風險:
1﹑購買后因甲方證件問題導致停產及關閉的由甲方全部承擔賠償。
2﹑因村民鬧事堵廠的,及無火工用品,煤炭出鏡問題導致停產超過10至15天以上的全部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3,乙方經營不善造成該煤礦的水災﹑火災﹑爆炸毀損事故;由乙方負責。
4,國家政策調整造成煤礦停﹑關﹑轉的;由甲方全部。
(第七條 煤礦轉讓移交前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在未收到乙方煤礦轉讓金****萬元前,有權繼續以原煤礦的名譽對自己的礦井進行經營管理生產銷售。
(二)甲方自行承擔移交前煤礦生產經營中發生的債權債務,乙方不承擔。
(三)甲方在煤礦移交前應當愛護好雙方已清點盤點的建筑物,構建物及各種設備設施,保證移交財產的準確性,完好性。
四.在接收甲方礦井后,按公司規定每噸煤300元以下,每噸15元提取我公司。
第八條 煤礦轉讓移交前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在接受甲方煤礦前必須履行如期交付轉讓金。
(二)乙方有權對甲方在煤礦前,雙方清點﹑核實﹑登記造表,確認轉讓的全部地面,地下建筑物及設備明細,便于移交時核對無誤。
(三)乙方在接收甲方礦井后,自行組織礦井的生產經營人員配備,自行承擔移交后經營中發生的債權債務及經營生產責任,
第九條 煤礦轉讓后雙方的責任
(一)在甲方收到乙方首付轉讓金后于 年 月 日前必須停止一切生產經營活動,清理原煤礦的債權債務,協助乙方原。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按時交納轉讓費,造成本合同不能生效時,應賠償甲方損失。
(二)乙方在交納首付轉讓金后于 年 月 日沒法繼續交納第二次轉讓金,甲方所收取的乙方轉讓金不予退還,同時合同作廢。
(四)甲方在移交前后悔,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應按已交價款兩倍支付乙方違約損失。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
(一)本合同經公證處公證。
(二)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
(三)本合同履行時出現糾紛,雙方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時,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看了私人礦山轉讓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