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大學報考指南
大學有什么報考指南可以讓我們在報考的時候作為參考的資料的?下面是學習啦小編給大家整理的2017大學報考指南,供大家參閱!
北京理工大學2017大學報考指南
按照教育部有關自主招生的文件精神,北京理工大學2017年繼續開展自主招生工作,具體內容如下:
一、 領導機構
北京理工大學自主招生工作在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由學校招生辦公室具體負責實施。
二、 招生對象
具有學科特長、創新潛質的全國普通高中優秀畢業生。
三、申請條件
全國普通高中畢業生,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誠實守信、遵紀守法,學習成績優良,特長突出,身心健康,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
A.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中獲得一、二、三等獎者,包括:中國數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決賽、中國化學奧林匹克競賽(決賽)、全國中學生生物學競賽、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
B.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省級賽區競賽中獲得一等獎者,包括:全國高中數學聯賽、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復賽、中國化學奧林匹克競賽(初賽)、全國中學生生物學聯賽、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聯賽;
C.高中階段在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或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中獲得二等獎(含)以上者;
D.高中階段在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獎者;
E.高中階段在科技創新、發明創造、信息安全攻防對抗等方面有突出表現,具備較強的創新實踐能力及學科特長;或具有文學、語言等方面的特殊才能,具有較強的培養潛能者(考生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備注:符合A、B、C申請條件的獲獎者,以中國科學技術協會公示名單為準。
四、招生專業與計劃
根據北京理工大學辦學定位和學科特色,確定《北京理工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專業目錄》(見附件)。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計劃不超過本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5%。
五、申報程序
申請參加我校自主招生的考生,須在2017年3月20日—31日,登錄“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網上報名,并按要求上傳報名材料。上傳材料包括:
1.北京理工大學2017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請表(由系統打印,含中學成績,且須加蓋中學公章,中學負責人簽字);
2.高中階段主要獲獎證書或其它證明申請人具有學科特長、創新潛質的材料。
六、資格初審
1.我校專家評審組負責2017年自主招生申報材料初審工作。
2.初審工作根據考生的申請條件及個人申報材料,遵循規模控制、突出專長、優中擇優,并兼顧生源質量與地區分布的原則進行。
3.初審結果將于2017年4月底前公布。
七、綜合素質測試
1.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按照通知時間確認參加考試、下載、打印準考證,在我校規定時間地點,持準考證和本人身份證參加綜合素質測試;逾期者,視為自動放棄資格。
2.綜合素質測試將于2017年6月10日—11日在北京理工大學中關村校區進行,包括筆試和面試,重點考察考生的學科特長與創新潛質。筆試科目為語文、數學。符合申請條件A的考生僅參加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因符合申請條件A的考生與其他考生測試及認定方式不同,故同時符合申請條件A和其他申請條件的考生,只能自選其中一種條件申請我校并參加相應選拔測試及認定。
八、選拔原則
1.根據考生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分省份分科類確定自主招生各優惠分值認定考生名單及認定專業范圍。
2.認定結果將于6月22日通過我校本科招生網予以公布,并報教育部及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備案、上網公布。
九、優惠政策
1.符合申請條件A的考生,根據面試成績,經我校認定后,可獲得當地同科類本科一批模擬投檔線下降60分錄取,但不低于當地同科類第一批次本科錄取分數線;特別優秀的最多可降至當地同科類第一批次本科錄取分數線。
2.符合申請條件B、C、D或E的考生,根據綜合素質測試成績,經我校認定后,可獲得當地同科類本科一批模擬投檔線下降40分、30分或20分錄取,但不低于當地同科類第一批次本科錄取分數線。
3.浙江省獲得認定資格考生的優惠政策為該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最低錄取控制參考線上30分;上海市獲得認定資格考生的優惠政策為該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最低錄取控制參考線上20分;特別優秀的可降至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最低錄取控制參考線;浙江省、上海市合格考生認定專業對應高考選考科目見附件。
4.認定考生的具體優惠分值以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為準。模擬投檔線由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區、市)最終確定的投檔比例測算生成。對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錄取分數線按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自主招生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江蘇省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兩門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1A1B及以上,必測科目4C及以上,技術合格。高考總成績不是750分的省份,不另行折算優惠分值。認定考生應按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統一安排,在我校確定的認定專業范圍內選擇填報專業志愿,并須服從專業調劑,方可享受我校自主招生優惠政策。
十、監督機制
1.學校在自主招生過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開”和“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接受社會監督。自主招生考核過程全程錄像,專家名單和面試順序由抽簽隨機確定,防止暗箱操作。相關名單在我校本科招生網公示后上報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
2.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自主招生工作。
3.考生和所在中學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報送相關材料。申請材料中存在虛假內容的,按照教育部和北京理工大學相關規定處理。
十一、其它說明
我校未委托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自主招生考試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班。
本簡章由北京理工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考生請注意瀏覽我校本科招生網,我校將在該網發布相關通知和注意事項。
咨詢電話:010-68913345,68949926
監督電話:010-68912257
本科招生網址:admission.bit.edu.cn
電子郵箱:admission@bit.edu.cn
北京中醫藥大學2017大學報考指南
北京中醫藥大學是一所以中醫藥學為主干學科的全國重點大學,是唯一進入國家“211工程”建設的高等中醫藥院校,也是國家“985優勢學科創新平臺”建設高校,直屬教育部管理。在長期的辦學實踐中,學校彰顯特色、強化優勢,已經成為在國內外享有盛譽的集教學、科研、醫療于一體的著名中醫藥高等學府。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教育發展規劃綱要精神和進一步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結合我校辦學定位和人才培養目標,2017年我校將按照《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完善和規范高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14〕18號)等有關規定,繼續開展具有中醫藥特色的自主招生工作,選拔具有中醫藥學科特長和發展潛質的優秀人才。
我校今年自主招生設置“岐黃國醫計劃”和“杏林英才計劃”兩部分,具體如下:
一、報名條件
申請考生需為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參加2017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的高中畢業生。考生品學兼優,對中醫藥和中國傳統文化有濃厚興趣,高中階段文化課學習成績優秀,身心健康,且須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報名:
1.高中階段獲得全國奧林匹克競賽(數學、物理、化學、生物)省級賽區二等獎及以上;或高中階段在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中獲獎;或高中階段獲得新概念作文大賽、創新作文大賽全國決賽二等獎及以上;
2.高中階段在中醫藥和傳統文化領域取得研究成果或有學習實踐經驗,且通過申請材料能夠證明其具有一定的中醫藥領悟力及培養潛質。
二、招生專業及計劃
招生專業為中醫學、針灸推拿學和中藥學。
注:請以我校最終認定和發布的招生專業為準。根據我校專業培養要求,文科生只能報考部分中醫學和針灸推拿學本科專業。中醫學(岐黃國醫班)除上海市和浙江省外,其他省份只通過自主招生方式選拔錄取。
招生計劃數不超過我校2017年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5%。
三、報名程序
1.網絡報名
請符合我校報名條件的考生于2017年3月19日至4月10日登錄報名系統,按照系統內要求完成報名。
2.郵寄材料
請于2017年4月10日前將報名材料以EMS特快專遞形式郵寄至我校,地址:北京市北三環東路11號北京中醫藥大學,收件人:本科招生辦公室,郵編:100029,電話:010-64286231。報名材料應包括:
(1)申請表原件(報名系統內生成,打印后簽字、蓋章);
(2)考生本人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3)考生本人親筆手寫的個人陳述(不超過1500字);
(4)能夠證明考生符合我校自主招生報名條件的證明材料;
(5)高中階段學習、社會實踐、獲獎及其他證明材料。
以上材料請使用A4紙,左側裝訂,將報名表作為材料封面,勿加封皮,并請在EMS信封上注明“2017自主招生報名”字樣,以當地郵戳為準,報名材料恕不退還。郵寄材料后請隨時關注我校本專科招生信息網及報名系統,有關通知將以報名系統站內信的形式發送,并保持報名系統內所留手機號碼通信暢通。
注:
1.若考生為中醫藥學世家、名家子弟(直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請提供相關親屬的高級職稱證書或具有省、市級專業資格認定的名老中醫證書的復印件及公安部門出具的親屬關系與戶籍證明。
2.若考生經所在中學推薦,請提供所在中學加蓋公章的推薦材料。
3.若考生經專家個人實名推薦,如國醫大師或兩院院士,請提供專家親筆書寫的推薦信及專家身份證明,每名專家推薦人數原則上不得超過2人(若超過2人,按郵戳時間排序前2人)。
4.個人陳述須由考生本人完成,一經發現剽竊或他人代寫,我校將直接取消考生申請資格。
5.考生郵寄的申請材料(包括申請表編號和版本號)需和網上報名信息一致。
四、選拔程序
(一)初審:我校將根據考生報名材料進行初審。請于2017年5月5日后登錄報名系統和我校招生信息網查看初審結果。未通過初審的考生,我校不再另行通知。
(二)復試:通過初審的考生請于2017年6月11日到我校參加復試。
1.測試
第一階段:面試,全體初審通過考生參加;
第二階段:筆試,全體初審通過考生參加;
第三階段:加試,從參加第一階段的理科和高考綜合改革地區(上海市和浙江省)的考生按照面試成績擇優選拔參加第三階段加試。
注:復試不指定任何輔導書籍。有關復試具體安排請初審通過考生關注我校后續通知。
2.成績和資格認定
我校將依據考生復試測試情況,由校本專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將考生認定至以下兩個項目之一:
(1)岐黃國醫計劃
在參加第三階段加試的考生中,根據復試成績和計劃人數擇優認定至岐黃國醫計劃。
岐黃國醫計劃復試成績100分,其中申請材料評價、筆試、加試分別占總成績的20%、30%、50%。
(2)杏林英才計劃
①參加第三階段加試但未認定至岐黃國醫計劃的考生優先認定至杏林英才計劃;
②在未參加第三階段加試的考生中,根據復試成績和計劃人數擇優認定至杏林英才計劃。
杏林英才計劃復試成績100分,其中申請材料評價、筆試、面試分別占總成績的20%、30%、50%。
3.公示
我校自主招生資格認定名單、專業及優惠政策由校本專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最終研究確定,在我校本專科招生信息網上公示,同時上報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并由考生所在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及所在中學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者認定資格生效。
五、錄取辦法
(一)考生必須參加全國統一高考,按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統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報自主招生志愿。考生報考專業須按我校認定的專業填報,須填滿專業志愿且不能重復填報。
(二)非上海市和浙江省考生
1.已被我校認定至岐黃國醫計劃的考生,若高考成績達到我校模擬投檔線及以上,高考成績享受50分加分擇優錄取至中醫學(岐黃國醫班),錄滿為止。以下情況執行杏林英才計劃錄取辦法:
(1)中醫學(岐黃國醫班)計劃已錄滿;
(2)高考成績未達到我校模擬投檔線;
(3)高考成績達到我校模擬投檔線及以上但未錄取至中醫學(岐黃國醫班)。
2.已被我校認定至杏林英才計劃的考生,若高考成績達到我校模擬投檔線下30分以內(不低于當地第一批次本科錄取分數線)者,我校予以錄取至認定的自主招生專業。高考成績達到我校模擬投檔線及以上,高考成績享受自主優惠15分擇優錄取至認定的自主招生專業。
(三)上海市和浙江省考生
1.選考科目須符合我校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范圍要求。
2.已被我校認定至岐黃國醫計劃的考生,若高考成績達到所在省份確定的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線上一定分值(上海市30分,浙江省50分)時,高考成績享受50分加分擇優錄取至中醫學(岐黃國醫班),錄滿為止。以下情況執行杏林英才計劃錄取辦法:
(1)中醫學(岐黃國醫班)計劃已錄滿;
(2)高考成績未達到所在省份確定的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線上一定分值;
(3)高考成績達到所在省份確定的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線上一定分值但未錄取至中醫學(岐黃國醫班)。
3.已被我校認定至杏林英才計劃的考生,若高考成績達到所在省份確定的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線上一定分值(上海市15分至30分,浙江省30分至50分)時,我校予以錄取至認定的自主招生專業。若高考成績達到所在省份確定的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線上一定分值(上海市30分,浙江省50分)時,高考成績享受15分加分擇優錄取至認定的自主招生專業。
注:
1.以上分數以高考滿分750分為基準,非750分制的省份(除上海市)折合計算。
2.中醫學(岐黃國醫班)計劃錄取28人。
3.模擬投檔線由生源地省級招辦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份最終確定的投檔比例測算生成。
4.對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錄取分數線按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自主招生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
5.江蘇省考生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的成績等級須達到AB。
六、組織機構及監督機制
(一)在我校本專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由校本專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自主招生工作。
(二)學校建立和完善監督機制,紀檢監察部門對自主招生工作進行全程監督檢查,并接受舉報投訴(010-64287504)。
(三)復試過程全程錄像,專家名單和測試順序由抽簽隨機確定。
(四)申請人應本著“誠信”原則如實申報有關材料,推薦中學和專家對推薦材料真實性負責,所在中學對出具的證明材料負責。對弄虛作假者,一經核實,我校將直接取消其自主招生資格。
(五)初審合格名單、資格認定考生名單、錄取名單均實行三級信息公開。
(六)我校未委托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自主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
七、時間安排
八、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北三環東路11號北京中醫藥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100029
咨詢電話:010-64286231(兼傳真)
招生網址:bkzs.bucm.edu.cn
電子郵箱:zs@bucm.edu.cn
請有意報考的考生認真閱讀本招生簡章,簡章內容以我校本專科招生信息網發布為準。本簡章最終解釋權歸屬北京中醫藥大學。
北京中醫藥大學招生辦公室
2017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