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示范戶手冊
科技示范戶手冊范本篇一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全面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普及法》和《全民科學素質行動計劃綱要》,提高農民科學素質,培育有文化、懂技術、會經營的新型農民,促進農業科技進步和農民增收,推動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依據《長興縣農村科技示范戶管理辦法》,縣科協決定開展2010年度縣級農村科技示范戶的申報、推薦、評選工作?,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推薦對象
運用科學技術從事種植、養殖、農產品加工和銷售,經過農函大等培訓并獲得農民技術人員職稱,參加當地農村專業技術協會(農村專業合作社)的農戶。必須從事示范專業二周年以上。在同等條件下,應優先考慮青年農民和婦女。
二、評選推薦的條件
1.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遵紀守法,有較高的思想道德品質和奉獻精神,在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作出了積極貢獻。
2.具有一定的科技創新意識和科學素質,經過農函大、綠色證書等渠道培訓,獲得農民技術人員職稱,并符合下列條件者:
(1)能在技術引進、技術推廣、科技示范活動中起示范帶頭作用;
(2)能在培育有文化、懂技術、會經營的新型農民活動中起示范帶頭作用;
(3)能在促進農民科學素質提高活動中起示范帶頭作用。 3.積極參加當地農村專業技術協會,并在其中發揮骨干帶頭作用,熱心向周圍群眾大力普及科學知識、倡導科學方法、傳播科學思想、弘揚科學精神,自覺反對和抵制迷信愚昧活動及賭博等不良社會陋習。
4.積極參與新品種、新技術、新工藝的科學試驗示范,并獲得較好的經濟和社會效益,年度家庭人均純收入不低于當地同產業效益的兩倍。
5.積極參加當地科協組織,自覺服從協會管理,積極參與科協組織的科技活動。
三、評選推薦名額
本次評選縣級農村科技示范戶100名,名額分配:每個鎮原則上推薦7名;龍山街道